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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锡林浩特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10月20日-22日盟市两级发改部门组成调研组,先听取了市民政局的汇报,之后对锡林浩特市殡仪馆目前的经营状况、收费行为等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锡林浩特市只有一家殡仪馆,隶属于锡林浩特市民政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包括停尸中心(原旧殡仪馆)、新殡仪馆、东山公墓、北山公墓。停尸中心、殡仪馆共占地1689亩(112.59万平方米),北山公墓占地150亩,东山公墓现占地425亩。现有职工50人。
二、经营状况及收费情况
(一)经营状况
殡仪馆现有用房建筑面积4810平方米,硬化面积约4.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目前公墓中已建成骨灰墓穴1410个,已使用878个,其中公益性骨灰墓穴257个,使用111个;建设土葬墓穴882个,使用706个。
从殡仪馆2012-2014年的财务账目来看,三年总收入为2337.62万元,共火化遗体1754具,土葬230具,平均费用1.18万元/具。总支出为2091.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馆区建设、道路建设、公墓绿化等。
(二)收费情况
目前,锡市殡仪馆收费项目包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公墓服务、殡葬用品收费,分别使用财政部门印发的殡葬费收据、骨灰寄存收据、丧葬用品收据、公墓专用收据。所有收入全部缴入锡市财政专户,再拨付给殡仪馆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现行收费标准执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一是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及骨灰寄存四大项服务,为丧葬户提供并保障基本殡葬服务内容,其收费项目、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基准价按1500元/具核定,最高可以上浮10%,下浮不限。锡市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执行的是自治区制定的基准价1500元/具。二是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有19大项,34小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丧葬户自主自愿选择。三是公墓服务收费分为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和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两类。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非营利原则和公益性墓穴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规定制定。公益性骨灰公墓服务收费为2900元、公益性土葬公墓收费为4760元,其中均包括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20年维护管理费。殡仪馆也在公墓中划出了特定区域作为公益性墓地。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骨灰公墓服务收费从7900-95000元有12种价格供丧葬户自主选择,土葬公墓服务收费从25300-96000有6种价格供丧葬户自主选择。四是殡葬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丧葬户可自行在外购买,也可在殡仪馆自主选择。
从检查情况看,殡仪馆在显著位置张贴了服务价目表,殡葬用品使用价签明码标价,由锡林浩特市价格监督检查所监制,并公布了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同时锡市殡仪馆制作了服务工作单,丧葬户在选项单上自愿勾选所需服务,经签字确认后再进行收费。
(三)执行减免政策情况
从民政部门和殡仪馆了解到,锡市殡仪馆能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内民政社事[2012]349号)要求,经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减免政策,减免内容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接送遗体专用袋;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无名尸除外,但存放期最多不超过60天);一般整容费(消毒化妆);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次性普通纸棺1个(仅限经营此项业务的殡仪馆);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三年内骨灰寄存费。该项政策从2013年6月开始执行以来,锡市殡仪馆共为76人减免费用86526元,减免费用由财政补贴。民政部门为大力倡导绿色、生态殡葬,从2015年清明节开始,对骨灰安葬采取绿色、生态节地新式葬法的,实施对家属奖励500元的政策,有9位丧葬户通过锡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实施绿色殡葬,发放奖励资金4500元,此项资金由财政支付。
三、锡林浩特市殡葬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尽管锡市殡仪馆已执行了《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向盟市两级发改部门进行了报备,但对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服务项目收费没有进行细化管理;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群众的殡葬意识还比较落后,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但在监管过程中,存在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配合,管理不到位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对锡林浩特市殡葬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细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为进一步规范锡市殡仪馆收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细化收费标准。一是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根据自治区核定的基准价,经成本监审后制定单项收费标准。二是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三是对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对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收费标准。四是实行消费者填写《服务选项单》制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保证丧葬户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三)强化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改进价费监管的方式方法,变每年1-2次的常规检查为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加大频次,变换形式,确保检查效果。指导殡葬服务单位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价格垄断、变相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旧殡葬观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思想,倡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风尚。加大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和救助保障措施,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提倡移风易俗、节地环保的丧葬方式。
(五)加大政府投入。殡葬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各级政府应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公共投入力度,扶持发展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逐步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