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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网购节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考试季相关行业举报受理量略有下降
——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2018年6月分析报告
2018年6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51640件。中高考期间,各级价格监督机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相关行业市场价格秩序,举报受理量较去年略有下降;“618”网络购物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良好,受理量同比大幅下降;医药行业零关税实施以来相关药品价格社会关注度高;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市场稳定,天然气价格调整成为群众关注热点。
一、平台运行总体情况
(一)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情况。6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51640件,环比下降18.5%,同比下降26.1%。上月群众较为关注的北京市停车收费价格问题本月基本得到平息,单月举报受理量下降6000余件。其中,价格举报7770件,环比下降17.8%;价格投诉4902件,环比下降8.4%;价格咨询38968件,环比下降19.6%。
(二)重点地区分布。6月受理量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北京(8718件)、浙江(4483件)、江苏(3889件)、广东(3093件)、陕西(2854件)、上海(2727件)、河南(2341件)、重庆(2200件)、山东(2141件)、福建(1581件)。
(三)热点行业分布。6月平台受理量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是停车收费(15909件)、商品零售(3956件)、交通运输(3644件)、物业管理(3474件)和社会服务(3318件)。受中高考及“618”购物节等因素影响,教育、网络购物等行业与上月相比受理量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停车收费、邮政通信受理量上升,网络购物、金融服务等行业受理量下降明显。
二、6月份价格举报热点问题
(一)“618”网络购物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良好,受理量同比大幅下降
“618”网络购物节近年来已经成为上半年电商促销和消费者集中网上购物的热点时段,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采取切实监管措施,要求电商企业加强合规控制和商家管理,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台数据显示,本月共受理网络购物相关案件1297件,环比上升14.3%,同比下降88.2%。其中18、19两天单日受理量超过80件,较平时小幅上升。
从分类上看,电商购物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1086件;网络购票及出行类平台共受理143件;娱乐游戏类平台共受理54件;外卖订餐类平台受理14件,同比下降明显。从电商平台购买商品类别看,受理量最多的是电子产品,占21%;其次是日用品,占16%;家电用品、服装、食品、图书,分别占13%、7%、6%、5%。
从受理案件类型看,虚构原价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问题受理量较多,共计780件,占60%(如:有市民反映,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双男士套脚休闲鞋,最终购买价格与商家标示的到手价不同,存在价格欺诈现象);其次是明码标价不规范,共210件,占16%(如:有市民反映在某出行类网站购买两张机票,网站要收取500元改签手续费,但页面并没有明码标价);其三虚假优惠折扣及谎称降价等问题,共204件,占16%(如:某市民反映其在某电商平台购买胰岛素针头,价格比平时反而贵了20元)。
(二)中高考期间各地价格秩序平稳,教育等相关行业受理量变化不明显
本月,各地高考、中考相继落下帷幕,各级价格监督机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相关行业市场价格秩序,各地价格秩序稳定。平台显示,6月共受理教育行业价格举报1578件,同比下降36.63%。其中,举报受理量同比下降14.53%,投诉受理量同比下降30.73%,咨询受理量同比下降41.36%。
此外,本月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商品零售、停车收费等中高考相关行业的受理量变化不明显。平台在考试季期间共受理与中高考直接相关价格举报113件,同比下降5.83%,其中群众反映最多的是补习费、中高考报名费、考场周围酒店房价等问题。
(三)医药行业零关税政策实施以来相关药品价格较受关注
今年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自5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数据显示,在最近实行的取消进口关税的进口药品名单中,互联网上舆论反映最多的是头孢三嗪或头孢曲松、清凉油、氨苄青霉素制剂等药的价格问题,主要反映药品价国内价格过高、一药难求等问题。
今年五月以来,平台共受理医药行业价格举报5893件,其中六月受理2667件,今年以来呈下降趋势。从地区分布来看,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北京(690件)、江苏(483件)、上海(444件)、广东(355件)、浙江(340件)、陕西(335件)、重庆(290件)、福建(250件)、河南(225件)、湖北(179件)。
平台数据显示,5至6月群众反映较多的是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等问题,主要包括药品价格过高、未按标价收费(如部分药店的药品结算价格高于表示价格)、未明码标价(如有市民反映部分药店及医药的药品或服务没有标示价格)、医院乱收费(如有市民反映部分医院乱收一次性手套、消毒布等费用)、抗癌药品零关税政策未真正落实、药品涨价等问题。
(四)天然气价格调整受关注,相关行业市场价格稳定
近日,有关部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相关文件印发社会关注,平台数据显示,本月共受理天然气行业价格举报328件,其中价格举报24件,价格投诉23件,价格咨询281件。相比以往变化不大,市场价格秩序较为稳定。从地区分布看,山东、湖北、重庆、河北等地受理量较高。
从群众反映看,燃气初装费、开口费、入户费以及强制保险等问题较受关注。此外,平台数据显示,本月部分地区市民开始排队“囤气”,燃气公司存在限购、工作人员私自留排队号等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关注的重点领域
(一)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行业价格监管工作。平台数据显示,本月部分地区市民开始排队“囤气”,燃气公司存在限购、工作人员私自留排队号等违规行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处置突发性舆情。
(二)做好网约车平台价格监管工作。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要做好网约车平台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全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畅通、投诉案件及时受理,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6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
一、乌鲁木齐市玖源尚品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电费案
乌鲁木齐一市民反映,其所居住的该市玖源尚品佳园小区一直不执行国家规定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违规多收电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小区物业公司一直按照0.475元/千瓦时收费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电费,而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7〕1306号)的有关规定,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瓦时。截至目前,该物业公司共超标准收取73791千瓦时的电费,新市区经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退还业主违规多收电费10890.5元。
二、杭州市鲍师傅蛋糕延安路店未明码标价案
杭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延安路鲍师傅蛋糕店购买糕点时,被收费系统自动四舍五入进位收取蛋糕费用,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杭州好糕兴食品有限公司(鲍师傅)存在以下价格违法事实:1、按片、个、盒等计价单位销售的商品未标明规格;2、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将五分以上的进位至角,比如流水号20085171的结账单据,其中总计金额为82.26元,实收金额82.30元。上城区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天津市物美超市西青区中北店低标高结案
天津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西青区物美超市中北店购物时,购买的酸菜鱼底料商品标价16.9元,实际结账金额17.9元,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超市在调货过程中未将部分商品正确价格录入收费系统,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天津市价检局依法责令该超市立即整改,并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广州市革新路露天停车场违规收费案
广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海珠区革新路露天停车场停车时,发现该停车场随意涨价,且没有做到明码标价,没有放置停车收费价格公示牌,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停车场未做到明码标价,且未按照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出入口及缴费处显著地方放置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停车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临汾市襄汾县晋江多种经营服务公司未明码标价案
临汾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襄汾县晋江多种经营服务公司管理的赵康高速服务区购买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时,发现商品并未明码标价,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单位在销售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时,未按规定在加油站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襄汾县物价管理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