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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4月8日起,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与此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方案》提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实现补偿机制转换。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增设“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医药分开”改革的一大“亮点”。以三级医院为例,急诊70元,普通门诊5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专家表示,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医事服务费的设置上,北京采用了根据医师层级定价,而医保给予定额报销的差异化支付政策。通俗来说,专家级别越高,医事服务费金额越高,患者自付费用也越高,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的初衷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