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及全盟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盟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按照盟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由盟发改委、工商联、经委、工商局、商务局等单位组成调研组,于2006年10月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现将督查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从总的督查调研情况来看,近几年我盟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为增强我盟经济自主增长能力,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推动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我盟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呈现出以下特点
1、非公经济发展势头良好。2005年末,我盟有非公经济实体29731户,比2004年末增加了12071户,增长68.35%;其中非公企业1487户,比2004年末增加了478户,增长了47.37%;总资产为5366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达336844万元,年产值达531832万元,缴税总额达38782万元,税后净利润达30350万元。个体工商户达28244户,比2004年增加了11593户,增长了69.62%,注册资本金为50028万元,比2004年增加了19983万元,增长了66.29%。
2、非公经济成为就业与再就业重要载体。2005年末,全盟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为96768人,是2004年末的1.94倍,增长了93.68%。仅一年的时间非公经济就吸纳了46805人就业与再就业。在公有制经济实体不再增加甚至减少就业岗位的情况下,非公经济在吸纳新增就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第二产业是非公经济的主体力量。2005年末,全盟有498户非公企业从事第二产业,比2004年增加了122户,增长了32.45%。占全盟非公企业户数的33.49%,总资产为380248万元,占70.85%;固定资产为254946万元,占75.69%;年产值为447817万元,占84.21%;缴税总额为30468万元,占78.56%;税后净利润为26099万元,占75.42%;而从业人员达23770人,占了全盟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的65.44%。非公第二产业已成为我盟非公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
4、非公有制企业户集中在第三产业。2005年末,全盟有943户非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比2004年增加了195户,增长了20.28%。占全盟非公企业户数的63.42%,总资产为142284万元,占26.51%;固定资产为72244万元,占21.44%;年产值为78995万元,占14.85%;缴税总额为7751万元,占19.99%;税后净利润为4246万元,占24.57%;从业人员为11546人,占31.79%。在行业分布上,以批零餐饮和居民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为主,近年来交通运输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一大批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取得较快增长。
5、第一产业在非公经济中比重较小。2005年末,全盟有46户非公企业从事于第一产业,占全盟非公企业户数的3.09%;总资产为14144万元,占2.64%;固定资产为9654万元,占2.87%;年产值为5020万元,占0.94%;缴税总额为563万元,占1.45%;税后净利润为5万元,占0.01%;从业人员1005人,占2.77%。这些数字召示我们要加大围封转移力度,使广大围封转移的农牧民进城从事养殖业,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在第一产业中的发展。
(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全盟各地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普遍都有了提高,各地区都召开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了全盟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工作,而且较深入地研究和分析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地区间的比较优势,以扩大经济总量,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为重点。各地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都有较清醒的认识,有的地区还制定了本旗县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锡林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帮助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并搞好服务,对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进行调研,掌握发展动态,定期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发布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对具体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查。锡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阿巴嘎旗制定了《阿巴嘎旗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共计28条;二连浩特市各有关单位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又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共计50条;东乌旗进一步解放思想,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在地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集中发展,重点突破,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开放引进,广泛合作,壮大了非公有制经济实力,以创新为主题,提升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层次;镶黄旗非公有制经济总量不断加大,创业活动日趋活跃,招商引资成果显著,有效地拉动了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税金占本级财政收入的76%,而且带动了相关部门和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全盟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领导,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体制基本上得到了理顺,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好的发展前景。
为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以及我盟已出台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盟非公办编撰印制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关文件汇编》,下发到全盟13个旗县市(区)和部分重点非公企业进行宣传,与13个旗县市(区)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非公企业进行了座谈,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讲解了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支持和发展非公经济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解答了非公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听取了非公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非公企业的建设和意见。
二、非公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公经济规模普遍偏小、质量有待提高。我盟非公经济在现有的经济格局中还处于劣势,具体表现在:企业规模偏小。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只有41户,占非公企业总户数的2.76%;注册资金上千万元的仅有7户,占非公企业总户数的0.47%。有很大一部分非公企业才刚刚起步,在探索前进阶段,规模上不去、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没有形成良性循环;缺少一批规模大、技术水平高、成长性好、综合竞争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产业层次偏低且分布较散。非公经济二产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呈现低层次和低依附性;三产以传统服务业居多;骨干企业辐射、带动作用不大,尚未形成有规模、有影响力、产业关联度高、地域比较集中的产业集群。
(二)非公经济实体自身素质偏低、企业授信等级不高。我盟非公企业大多数是属于家族式管理模式,传统观念占主导地位,创新理念没有纳入企业管理体制,再加之全盟各地并不具备较全面的培训基地,故而大部分非公企业的从业人员素质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得到较大的提高。在全盟1487户非公企业中,据不完全统计只有20多户企业通过了授信等级,还有50多户正在申请授信,授信面这么小,说明我盟的非公企业还没有形成强势,急需提高非公企业的信誉度。
(三)融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融资渠道狭窄,贷款困难是非公企业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据初步调查统计,全盟非公企业年需要贷款额为6亿多元,而金融系统只能解决2亿元左右,有近70%的款项靠自筹。在非公企业贷款中,农村信用社占64%,国有商业银行占36%。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重点依然是大集团、大客户、大企业,而农村信用社则成为支持非公企业贷款的主力军。我盟非公企业目前利用资本市场直接募集资金还有困难。
(四)非公经济实体中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待遇不平等。在土地出让使用、税收等方面外地来的企业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本地的非公企业则难以享受。不平等待遇一定程度影响了本土中小非公企业的发展。
三、进一步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伴随着我盟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公有制经济对我盟经济的贡献将逐步减弱,而今后非公经济发展的好坏与快慢,将直接关系到我盟经济发展大局。无论是解决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机制,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还是解决城镇就业难,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非公经济都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更需要确定我盟非公经济的战略地位。将非公经济的发展纳入到我盟整体经济发展的大局中。
主要工作建议:
(一)抓好六个转变。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和引导的力度,使非公经济努力实现“六个转变”:一是从传统观念向与时俱进的创新观念转变;二是从家族经营通过股份制改造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三是从粗放、分散的低水平重复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转变;四是从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转变;五是从不规范经营向重质量、重信用、遵纪守法的规范经营转变;六是政府由简单放开向主动服务、积极引导转变。
(二)做好六项工作。在新形势下,全盟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着力抓好“六项工作”:一抓骨干企业,要扶持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做好。要积极扶持和鼓励规模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资本纽带实行联合,使企业的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二抓特色经济,要发展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群体。要根据本地实际,先让大量的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起来,对具备发展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优先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三抓改制改组,要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放手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发展,鼓励他们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参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四抓技术创新,要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提高产业和科技水平。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后增加积累,增加科技投入,加快科技进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尽快改变装备比较差、工艺比较落后、产品档次比较低的现状。五抓扩大开放,要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国内外的一些非公有制大企业和大集团请进来,投资办厂、合资合作。六抓载体建设,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走聚集化发展的路子。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工业园区建设、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吸纳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园区发展,进入批发贸易市场经营。
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策、加强服务。要不折不扣地进一步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支持非公经济政策的力度,按照我盟“十一五”规划对非公经济的总要求去鼓励支持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环境,表彰奖励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要以治理“三乱”为重点,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要严格清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到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上来。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抓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真正做到对非公有制经济少干预、多服务,少限制、多支持。
(二)创建商业性投资担保公司、改善金融服务。要创建商业性投资担保公司,使我盟非公经济有更大的融资空间。进一步培育壮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培育壮大盟信用担保机构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和工业园区积极创建信用担保机构。盟旗两级财政预算每年要安排部分非公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增强非公企业担保中心的融资服务能力。锡盟民生咨询担保公司是我盟第一家较大的商业性私营企业组建的投资担保公司,该公司以非公企业作为出资人,并联合其他机构组建而成。该公司既开展多元化贷款担保,扶新、扶弱、扶小,又对成长性好,盈利能力较强、但资金紧张的项目或非公企业进行投资,同时对需要担保的非公企业提供各类投资担保业务,以求高起点解决我盟非公企业贷款难问题。改进对非公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改善信贷服务,建立健全适应非公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制度,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拓展服务领域。在现有融资框架内,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非公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非公企业的发展。
盟金融办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支持金融部门拓展担保贷款业务,放宽对个体、私营企业的融资准入条件。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解决非公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及时交流与通报投保企业的各类信息,共同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指导,与担保机构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率。对担保贷款的非公企业执行基准利率,担保放大倍数掌握在3倍以上。各商业银行要放宽非公经济各项贷款的条件、增大贷款额度。有关部门要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完善财务制度,提高信用等级,确保金融贷款增长份额中非公有制经济占有适量比例。
(三)培育扶持我盟优势产业中的重点骨干非公企业,使其做大做强。依托盟内资源,近年来我盟涌现出了一部分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相当一部分具有地区特色的产业,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例如西乌旗沁绿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基地+牧户”的典型代表,正镶白旗伊盛肉类有限责任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源材料来自订单,这种订单式经营模式推动了牧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做精做细具有民族特色的餐饮业,例如苏尼特涮连锁店,现已发展到14家,哈达茶庄体现传统民族风味、民俗风情,使草原特色的民族餐饮业发扬光大。做大做强民族服饰加工业,例如锡盟云华民族文化服饰发民展有限公司,是全国民族用品定点生产单位(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联席会议办公室2005年颁发),以加工舞台服饰为主、生活服饰为辅,乌愣青格尔蒙古服饰远销西部盟市,使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饰加工、文化传承源远流畅。象这些依托本地资源优势的民族企业,应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扶持,使其尽快做大做强。
(四)进一步引导、规范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有一些非公企业经营规模不大,产品档次不高,营销方式落后,科技含量低,生产经营不稳定,由于缺乏对市场的科学预判,投资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造成产品结构趋同,低层次恶性竞争。目前,我盟非公企业产权具有明显的血缘和地缘关系,管理上具有家庭化、家族化的现象,缺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一些民营企业仍然使用地域家长制,作坊制的管理模式,产权制度落后。针对这些状况,非公企业要建立公司法人制、公司管理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授信度,提高
企业创新能力,积极培养企业管理人才、引进人才,合法经营。使管理上水平,经营上规模,产品上档次。
(五)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积极开展创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创办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各级政府要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机构,鼓励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的实际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各级政府对此应给予适当补贴和资助。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快建立适合非有公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尽快建立我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
(六)给予本地非公企业国民待遇。允许本地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取消非公有制企业不合理的前置性审批条件。本地非公企业应享有国有企业和招商引进的外地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实行政策待遇平等、市场准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