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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转发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21〕5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做好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的申报项目组织、资金申请、项目管理实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抓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