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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自治区为进一步提升有色金属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提高了有色金属行业准入门槛。一是明确规定:新建及改造电解铝项目必须采用400KA及以上大型预焙槽工艺,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必须低于12750千瓦时/吨铝,铝锭综合交流电耗必须低于13200千瓦时/吨铝,电流效率原则上不应低于93%。铜、锌冶炼项目单系列产能不低于10万吨,装备工艺必须为国内先进水平;铅冶炼项目单系列产能不低于8万吨,装备工艺必须为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各盟市对重点矿区和成矿区带划定区域,覆盖半径一般控制在30公里以内,在此范围内新建选矿厂的处理矿石能力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其中贵金属不低于100吨/日、铜不低于300吨/日、铅锌不低于1000吨/日。二是规定:按照分散采矿、定点选矿、集中冶炼、集聚发展的原则规划有色金属的选矿、冶炼、加工项目布局,要求铜铅锌镁冶炼企业建设在有色金属专业园区,自给资源保障不低于30%。
我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中关于有色金属行业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东部地区要大力推动煤—电—冶一体化项目,在乌里雅斯太建设20万吨/年锌、10万吨/年铅冶炼及深加工项目,在白音华建设20万吨/年锌、10万吨/年镁合金、10万吨/年铜、10万吨镍/年、1000吨/年银冶炼及深加工项目和年产80万吨高精铝板带项目;中部地区要在锡林浩特建设10万吨/年钼、年产50万吨铝型材、60吨/年锗冶炼及深加工项目;西部地区要在赛汉塔拉建设10吨/年金冶炼及深加工项目;南部地区要在明安图建设10万吨/年锌冶炼项目,在黄旗巴音塔拉建设年处理50万吨铌钽精矿、锂精矿项目。这些项目均符合有色金属行业准入条件,我盟将积极配合监督这些项目顺利运作,提升该产业整体水平,将我盟建成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示范基地。
(产业协调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