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全面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索引号:01165953-X/2022-0009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其他 | ||
概述:《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全面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2-11-0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11-03 16:49: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全面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全面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借鉴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和白旗、西苏旗的做法,起草了《锡林郭勒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全面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3月21日经盟政务服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和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后于3月26日提交行署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第3次专题会议研究,现提交常务会议审定。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做到“线上全部上网、线下全部进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规范模式,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联动、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线下进一门、现场一窗办”,让“放管服”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
(二)基本原则。按照“应进必进、进必赋权、不进为例外”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统一办理,做到事项清单化、受理标准化、服务集成化,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政务服务全覆盖”,严禁“明进暗不进”。确因场地限制、安全等特殊原因暂不能进驻的,须报本级政府批准,报盟政务服务局备案。
(三)进驻方式。采用“事项进驻,人员进驻”方式,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反馈。
(四)政务服务大厅相关工作部门职责。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驻厅政务服务部门职责、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职责。
(五)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包括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规范“一窗受理”事项三方面的内容。
(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流程。窗口办理服务流程,主要是初审、受理、推送、反馈四个方面的流程;要件流转工作流程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七)保障措施。从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业务衔接、强化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等四方面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