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发改局:
近日,经请示自治区发改委农牧处得到讯息,2016年国家将继续对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扶持性投入。为做好下一步的项目申请工作,请各有关旗市区会同当地农牧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首先要梳理项目库,对不符合条件的库内项目进行清理;其次要及时增补项目,保证项目库不枯竭。新增补的项目库项目必须经过发改、农牧两部门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后,符合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条件的农牧民合作社或家庭牧场;按照上级要求和锡盟的实际情况,在我盟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不支持单纯肉羊育肥场和种羊场(包括外地企业在锡盟范围内租赁土地<草场>的养殖场)。
二、对各旗市区重点扶持的品种方向: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和阿巴嘎旗东部以乌珠穆沁羊为主;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和阿巴嘎旗西部以苏尼特羊为主;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和太仆寺旗以察哈尔羊为主。
三、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入库前置条件。入库肉羊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农牧民合作社或家庭牧场能繁母羊日历年度存栏不低于300只以上。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苏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改造后粪污能够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标准化饲养。2010年以来已安排中央财政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资金的规模养殖场不再安排。
四、确定上报自治区项目指标的原则。自治区项目指标通知正式下达后,盟发改委、农牧业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赴有关旗市区对所提交的申请项目进行评估。上报自治区项目主要以专家评估结果为依据,适当考虑在盟内根据饲养规模,旗市区间有所侧重、旗市区内乡镇苏木间适当平衡的原则。2016年申请加入盟级专家评估的“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数: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六旗市各8个;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太仆寺旗、乌拉盖管理区五旗区各5个。正式向自治区申请项目指标的分配依据,不仅考虑国家确定的肉羊项目重点区域和各旗市区的饲养规模,还要考虑各旗市区上报项目前期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