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价格改革有序推进 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 |||
索引号:01165953-X/2018-0006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其他\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概述:医药卫生价格改革有序推进 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 |||
成文日期:2018-03-16 00:00:00 | 公开日期:2018-03-16 10:1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我委按照自治区和盟行署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2014年底在东乌旗、西乌旗、多伦县三个试点医院率先取消了药品加成,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15年4月,我委会同卫计委、人社局对试点地区公立医院开展专项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了《锡林郭勒盟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调研报告》和《锡林郭勒盟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经盟行署同意,于6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盟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统一调整了试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为准确掌握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从7月份开始,按月对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前后的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先后起草了《取消药品加成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收支影响分析》、《锡林郭勒盟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汇报》、《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影响分析》等分析报告,为盟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2016年10月30日前,全盟旗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并相应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2016年12月,在全盟范围内全面推行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了锡盟医院、锡盟蒙医医院、锡盟妇幼保健医院、锡盟精神病医院药品加成,全盟所有公立医院统一执行了《内蒙古自治区2012版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2017年,我委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市场化和个性化改革,逐步放开全盟公立医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有效提升了公立医院个性化服务能力,满足了患者特殊需求。目前,盟医院自主定价项目131项,蒙医医院85项,盟妇幼保健6项。同时,积极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提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能力,有效降低患者负担。目前,全盟按病种付费项目达到101项。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公立医院价格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按病种收付费价格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按照临床路径规范和综合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备案管理,把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查处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实行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并严肃处理,促进我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