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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内蒙古锡盟煤电基地锡盟至山东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2015]85号),同意内蒙古能源锡林发电厂2×350MW供热机组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锡党发[2012]3号),受锡林浩特市政府指定,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锡林郭勒盟经纬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4月开始,开展内蒙古能源锡林发电厂2×350MW供热机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评估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的意见及采纳情况等。
本工程为坑口电厂,厂址位于锡林浩特市东部,在锡林热电厂2×300MW机组的预留场地上建设2×350MW供热机组,属于煤电一体化项目,主要燃用临近的胜利煤田西三号露天矿原煤,燃煤近期拟采用汽车运输进厂,或考虑通过管状带式输送机由矿区直接运输进厂;本工程主水源采用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备用水源采用二水厂提供的锡林水库水,生活、消防用水水源采用锡林浩特市城市自来水;项目采用超临界高效节能机组,技术方案中等离子点火、低温烟气换热器、变频技术等技术及装置的应用,有效减少了能源消耗;采用空冷、气力除灰、水资源的回收及循环利用等技术,有效节约了水资源;优化厂区设计,合理规划工艺流程,提高灰渣综合利用率,项目选址使用未利用土地等措施,减少了有效土地资源的占用。工程拟通过梯级供水和污废水资源化等方式节约用水,正常生产情况下无废水排放。
经锡林郭勒盟经纬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能源锡林发电厂2×350MW供热机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为项目立项和审批、征地拆迁及补偿、方案的技术经济性、生态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影响等11类因素,针对风险因素提出应对措施:建立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资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风险分析报告》初步结论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满足行业准入标准,项目厂址区域场地现状为荒草地,不占用耕地,无拆迁,不存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所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拟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地下水、空气、电磁、声、生态等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不存在因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所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
本工程各项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文件等前置审批文件正在办理中。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以厂址为中心周边40km人群。主要事项有: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公示说明: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2、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 联系人:任旭君
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161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6985711 传 真:0479-6985711
E – mail :xlrdrxj@126.com
评估单位:锡林郭勒盟经纬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娜仁图雅
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锡盟党政2号办公楼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8286909 传 真:0479-8272145
E – mail :tuyalove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