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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观看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和效果落实。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广泛推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并积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阐释解读,方便干部职工和群众学习观看,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制定我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培训教育方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提升学习效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组织开展宣贯工作。
责任领导:高海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马玉克
二、持续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
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察暗访。粮食工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委党组或委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责任领导:孟庆凯、白金生
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责 任 人:马玉克、赵国欣
二、
加强项目审核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8〕11号)等产业政策准入要求,结合全盟产业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准入。严防引进高风险项目,在重大项目审核备案前,征求应急部门意见,执行重大安全风险项目“一票否决”制;严禁为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加强工业基本建设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备案时,会同应急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审查。积极支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执法装备、物资储备、应急力量和应急管理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参与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田海山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发展规划与综合改革科、项目审批职能科室
责 任 人:伊德日功、贺希格德力根、项目审批职能科室科长
四、加强粮食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
严格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一规定、两守则",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负责盟级粮食、救灾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实行销号管理。加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卫健部门保障盟本级医疗防控物资满足疫情防控的需求,指导各旗县市(区)物资保障组物资保障工作、定期调度医疗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加强救灾物资收储、调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孟庆凯
责任科室: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粮食流通管理科
责 任 人:赵国欣、李伟
五、
对安全生产失信主体联合惩戒。
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强化对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及时主动推送信用信息数据,在信用中国(内蒙古锡林郭勒)平台上依法依规公开公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
责任领导:田海山
责任科室:财政金融与利用外资科
责 任 人:布仁其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