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有关规定,锡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锡事登发〔2024〕1号)文件要求,锡盟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相关证明及文件至锡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3月6日提交相关资料已通过审核,锡盟宏观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