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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及县城内涝治理有关项目管理,推动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补齐排水设施短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修订印发《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修订印发《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