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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盟委巡察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30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发改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8月15日向盟发改委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盟发改委第一时间成立盟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全委的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条逐项地认真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各相关科室及时研究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印发《关于盟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专项巡察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相关科室归集整理好销号佐证材料,对未完成整改的任务全面梳理未完成整改原因、整改是否存在困难及预计完成整改时限,并向相关科室发送提醒函,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方面。
1.有效发挥盟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盟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已召开5次会议,对方案和清单台账进行会商,加大督促力度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正常推进。
2.修改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制度。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任务分工》。
3.完成能耗“双控”整改任务。2023年7月2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函》,明确“各盟市已完成自治区整改方案确定的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验收程序规范,相关佐证材料齐全,符合销号条件”。2023年8月1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锡林郭勒盟2023年7月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明确“锡盟‘十三五’时期能耗强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4.加快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阿巴嘎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正蓝旗上都镇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多伦县疾控中心项目、苏尼特右旗苏尼特羊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均已完工;阿巴嘎旗哈乐穆吉养老服务公司养老公寓项目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春明园小区二期小区内(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5月完工。
5.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监管。苏尼特右旗马兰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变更手续4月25日已完成,8月24日我委相关科室赴项目现场进行了调研督导,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
6.深化调查研究。严格执行《盟发改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调研内容和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安排。委领导带队7次赴旗县和项目现场进行调研,针对牧业旗建立旗级应急成品粮储备、锡盟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管理、家政进社区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牧区经济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等业务科室赴蓝旗、西乌旗、西苏旗等多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督导,查看项目进展,帮助解决问题困难。
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1月底,归集“双公示”信息62万多条,红名单信息2800多条,黑名单信息49条,并在“信用中国(内蒙古锡林郭勒)”网站上公开公示。召开了全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会议,培训“双公示”信息、信用监测评估系统及政务诚信填报等有关工作,与旗县市(区)参会人员进行座谈,邀请自治区信用专家现场指导工作。建立抽查评估、通报机制,每月发布“双公示”信息抽查评估和通报情况。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记录累计”机制,印发了《关于启动“双公示”信息报送“记录累计”机制的提醒函》,4月份以来给行署督查室累计报送了2次《关于“双公示”信息“记录累计”机制落实情况》。
8.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2023年168个盟级重点项目已全部开复工。
(二)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方面。
9.做好不再实施项目管理。目前,252个不再实施项目已退出立项。待国家、自治区下发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政策后,将对已批复项目重新研判,提出暂停建设、缓建项目,压减建设规模。
10.推动盘活“半拉子”工程。组织召开全盟发改系统投资政策解读培训会,针对《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并联审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培训。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发行,3个“半拉子”工程缺口资金已落实,已完成销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和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和成果巩固。对已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进展的问题,要在持续巩固成效上下功夫;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久久为功中共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盟委第四轮(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通报,始终盯紧看牢;对普遍性问题,要把握规律,系统治理;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建章立制,既要做好“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着力从“治病表”向“治病根”深化,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治根本、管长远、见实效,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巩固深化。
(三)强化结果运用,以巡察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班子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确保巡察整改与各项工作同频共振、互促互进。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力推动《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落实落细,下大力气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发展和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进一步转变和提升工作作风,严格贯彻“七个摒弃”和“七个理念”,深入整治“三多三少三慢”等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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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