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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1年9月18日至9月30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对盟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1日,向盟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2021年9月15日,巡察办下发《关于开展盟委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工作的通知》后,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锡盟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9月18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盟发改委党组工作动员会议结束后,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李渊同志在中共锡盟委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和《中共锡盟委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工作方案监督重点内容》,并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10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和《关于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事宜。10月28日,成立了盟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报盟纪委监委审核同意后,11月2日印发了《关于盟委第二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建立了《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盟发改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11月17日、12月16日分别上报整改进展情况。11月25日下午,盟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高海军同志主持召开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盟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王占忠同志参加会议。会后及时向盟委巡察办和盟纪委监委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会议情况通报。2022年1月21日,盟委巡察办来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盟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盟发改委党组中,共发现3方面7个问题,细化为12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9个,其余3个正在整改中。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理论学习有欠缺。(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016年至2019年,盟发改委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除了2019年11月份党组会学习一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之外,理论学习中心组、委务会未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的学习。
整改情况:委党组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学习了石泰峰书记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么永波、罗青同志在全盟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委务会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委机关党委已组织各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
(2)工作部署不及时。(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020年没有及时按照盟行署印发的《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能责任及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2021年共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制定的《锡林郭勒盟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10项措施中,71项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的事项已全部完成,39项持续推进事项均取得阶段性进展,全盟营商环境取得较大提升。按照行署领导关于《研究自治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50号)的批示要求,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领我盟存在问题,建立了《锡林郭勒盟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清单推进情况台账》,共纳入16个整改事项,9项要求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的事项已全部完成,7项持续推进。
(3)宣传工作不到位。(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存在惠企政策宣传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29日组织召开“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积极推动企业平台注册,截至2021年12月底平台注册企业7582户,通过平台发布惠企政策104条。2021年我委向盟委、行署共报送各类信息1309期,更新网站信息888条,盟发改委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282篇,已按规定要求完成网站的动态更新和微信发布,并完成盟委、行署信息约稿任务。下一步将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各类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介和方式,加强惠企政策社会宣传。
2.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小组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盟行署2019年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各专项组,盟发改委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组牵头单位,没有站在全盟的高度统筹、督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存在主动作为不够,靠前服务意识不强问题,具体工作仅由民营经济发展与经济贸易科负责,更多的是停留于收集数据、汇总报表、简单情况上报的层面,一定程度上“办公室”变成了“收发室”。
整改情况:按月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情况。2021年,各地各单位共报送信息5881篇,优化营商环境组共采用信息1094篇,自治区发改委与中宏网联合开办的“营商环境优在内蒙古”专栏共采用313篇。按月调度通报《锡林郭勒盟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对盟直各相关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9月1日召开全盟迎评工作通报会,21个盟直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共计5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的初步安排,要求各单位做好日常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网站信息数据更新维护和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各类政策文件及政策落实中形成的具体案例收集,丰富佐证材料。
3.项目谋划推动工作上还不够有力
(1)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树得不牢。(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自治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之前,未结合工作职能对全盟签约、落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系统梳理、跟踪调度、督促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2月,实施国内(区外)500万元以上项目88个,引进国内(区外)资金230.8亿元。二是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配合,起草并提请行署印发了《全盟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了盟发改委、各招商组、各旗县市(区)的工作职责。开展了第一轮招商专办工作人员调训工作,截至2022年2月21日,阿旗、东苏旗、西苏旗、蓝旗、白旗、多伦县等6个地区的调训人员已全部到位并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组织各旗县市(区)、各招商工作组及相关企业参加第五届丝博会、第二十七届兰洽会、第二十二届青洽会、第十八届西博会,积极参加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推介会、全国蒙商恳谈会、海外侨胞助力锡林郭勒经济发展暨“拥抱草原”项目推介会和“助力西博会”内蒙古在川招商引资推介会,开展北京市国资委系统助力锡盟乡村振兴产业协作合作对接洽谈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产业链招商活动,赴上海市、河北省对接磷酸铁锂电池工厂、肉牛育肥加工、玻璃纤维加工制造等项目。
(2)招商引资成效不好,仍存在项目数量少、储备不充分,落地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多数项目仅处于初步对接阶段。(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目前全盟在谈招商引资项目83项,其中初步对接47项、推进前期工作14项、已形成合作框架22项。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盟对接洽谈企业143家,拟投资金额252亿元;落地项目26个、已开工项目38个、实际到位资金9.66亿元。二是紧盯在谈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持续加强与远景集团、上海海利润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等企业的沟通对接,全面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争取促成一批优质项目签约落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执行政策不够严格
(1)违规转嫁评审费问题仍然存在。(未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016年华润电力五间房电厂铁路专用线项目、2017年白音华高精铝板带铁路专用线项目、2018年多伦至丰宁铁路内蒙段新建多伦机务折返专用线项目等3个项目,25万元评审费违规转嫁给各项目单位承担。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委范围就此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又发现一例一并整改。二是基础设施产业科已于2021年11月5日给盟财政局递交申请资金的函,11月17日又上报盟行署,盟行署征求盟财政局意见,盟财政局已同意我委提出的铁路项目评估费43万元,拟列入预算调整时安排,待财政拨付后返还企业。三是我委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的学习,规范制度建设,及时关注网站公众留言、信访信箱的举报信息,如有违规,一经核实,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超时限办理行政审批等问题仍然存在。(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017年,西乌旗白音华高精铝板带铁路专用线项目与5月11日完成项目评审,盟发改委6月20日批复,存在超期核准问题。2021年内蒙古东昕信息化综合物流有限公司超期提出延期申请,盟发改委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延期。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月5日,对《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入厅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进行修改,简化受理、审查、决定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日期限,2022年2月16日,再次对《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入厅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进行修改,将项目建议书、一般社会核准事项审批时限进行压缩。二是增建审批工作通报制度,由审批办按月对我委行政审批工作情况汇总、归纳、梳理;由审批办负责对审批工作全流程督办,督促承办人按要求办理,对审批行为不规范问题进行按月通报,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三是组织委内各科室加强审批制度学习,规范项目管理,在单位微信工作群发布《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4号令)、《政府投资条例》。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号)《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4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7〕1490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对项目进行受理、核准、备案批复。
3.改进作风不够彻底
(1)不同程度存在慢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不够。(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没有严格按照《锡林郭勒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方案(2016年)》《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不实。目前,除了盟人社局报送和谐劳动关系红黑名单以外,其它单位均未推送相关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未收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企业红黑名单等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社会信用平台)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已全部获批复。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3月中旬开标。二是已建立通报机制,一、二、三季度旗县市区通报和盟直单位通报已印发。三是已印刷完成《国家、自治区政策性文件汇编》《锡林郭勒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任务分工》《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2)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对项目性质把握不够准确。(未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018年镶黄旗退耕还草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有关要求,属审批类项目,盟发改委对该项目以备案方式进行延续。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疏干水调节池项目为煤矿附属工程,以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疏干水调节池项目的土地预审暂未取得,未满足项目核准条件,因此,暂未报请我委核准。二是2021年12月16日,由投资科组织委内科室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培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未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021年以前盟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不实,自治区专项巡视反馈后,5月份启动“一单两库”基础数据录入工作,6月份第一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盟发改委承担2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但是行政执法人员比例低,目前仅有9名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整改情况:一是我委2021年度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均已100%完成。按照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专项工作办公室要求,已编制完成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二是正在梳理委内各科室行政执法权,下一步将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积极申报行政执法资格。
2.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不到位(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自治区第四专项巡视组2021年1月份反馈“发改委存在大厅窗口接件后仍回机关审批”问题,盟发改委在6月份召开党组会研究有关事宜,7月份印发《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入厅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办理流程》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目前,依然存在前台受理,回机关审批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所有事项网上受理,咨询、办理、回复,不在线下受理。二是成立了项目审批办,将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事项入厅管理,派驻工作人员入驻政务服务大厅,负责政策咨询、沟通、受理、出件工作,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全程网上办理,后台分类审查,前台统一出文盖章”的服务模式,实现了“不见面”审批。三是已启用“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专用公章”,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出件并盖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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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