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发〔2022〕7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