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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目标使命,坚持高位统筹,汇聚发改合力,着力做好促发展、稳就业、守底线、增质效四篇文章,有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稳致远。聚焦“守底线”
一是聚焦“促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振兴“内动力”。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实施乡村牧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将易地搬迁安置点和全部搬迁群众纳入其中,推进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增收。2023年落实5个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2630万元,覆盖太旗、白旗、黄旗的18个集中安置区,以每项目收益率不低于6%的标准,向搬迁群众收益分红,受益搬迁人口达到507户1043人。
二是聚焦“稳就业”,全面提升务工增收“持续力”。与人社部门建立长期的协调机制,采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劳务输出、扩大企业就业规模和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促进有劳动能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完成全盟在册1574名有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搬迁群众中,已就业1446人,就业率达到92%,实现有劳动能力搬迁户至少1人就业目标。坚持应培尽培原则,提供精准就业服务,184名搬迁群众参加保健按摩、中式面点师、养老护理员、装载机等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力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三是聚焦“守底线”,全面提升社区融入“保障力”。持续做好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社保、医保、培训就业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举办特色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基层妇联领头雁、美丽家园评选等专项行动,组织“伙伴牵手共成长”志愿服务,激发搬迁群众的内生动力,持续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城镇安置搬迁群众实现社区集中管理,全面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农村牧区安置搬迁群众由苏木乡镇加强管理和服务,在保持农村牧区管理模式不变的基础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深入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774搬迁群众纳入低保,认定16名特困群众,向100名搬迁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2万元。
四是聚焦“增质效”,全面提升乡村服务“供给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有关规定,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配齐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实现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全覆盖。2023年落实1450万元实施2个项目,提升了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质量和服务功能。目前,全盟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集中安置区水、电、暖、通讯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已配套齐全,教育、医疗卫生、党群服务、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已全覆盖,解决了饮水安全、出行不便、就医就学困难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