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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盟争取落实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2932.5万元,较2022年增长185%,实施6个项目,新建乡村四级公路43.87公里。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求,吸纳群众就业378名,发放劳务报酬762.5万元,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分别达到20%和30%以上。
我盟以工代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各部门实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未按国家要求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资金管理、项目批复等文件中未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不多,成效不理想;各部门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积极性不高,将重点项目未列入适用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导致部分配套项目无法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组织脱贫旗县申报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部分旗县项目谋划方面有所欠缺,甚至未储备项目或储备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盟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围绕农村牧区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谋划项目、编制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招投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当地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推进就近就业增收。特别是2024年实施的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山洪沟治理等工程,要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二是持续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就近就业增收。今年,我盟建立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库,申请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自治区清单,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实施一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的配套以工代赈项目。
三是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方向,深入挖掘以工代赈潜力,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结合项目特点和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梳理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完成前期手续,做到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保障以工代赈工作持续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