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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工程治理相结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实施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等防沙治沙系统工程,全面推进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截至目前,共争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生态建设专项资金12亿元,其中:2021年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1.18亿元、2022-2023年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3.77亿元、2024年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6.22亿元;森林草原防灭火、自然保护区建设、管护用房等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项目0.69亿元;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0.14亿元。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抢工期、赶进度,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将项目尽早建成投运。二是积极向自治区相关委厅局汇报对接,主动掌握了解国家政策,认真谋划储备项目,持续争取落实浑善达克沙地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