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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乡村振兴,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落实资金,保护草原生态,实施农村牧区建设,促进传统农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转变,实现草原生态持续恢复,农村牧区风貌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奠定了基础。
一、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农村牧区工作
“十四五”以来,我盟共争取落实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农村牧区建设资金和国债资金22.8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06亿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0.19亿元、国债资金10.75亿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78亿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亿元。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大幅增加。争取落实12亿元,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启动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其中:2021年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1.18亿元、2022-2023年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3.77亿元、2024年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6.22亿元;森林草原防灭火、自然保护区建设、管护用房等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项目0.69亿元;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0.14亿元。
(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落实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36亿元,其中:太旗、锡市、蓝旗和乌拉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83亿元;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乌拉盖肉牛等现代种业提升项目0.5亿元;阿旗、东苏、西苏、东乌和太旗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0.03亿元。
(三)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争取落实2.34亿元,实施水安全保障工程,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滦河、乌拉盖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0.86亿元;白旗、蓝旗、太旗、多伦、乌拉盖河道治理、山洪沟治理项目1.48亿元。
(四)畜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持续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争取落实1.25亿元实施西乌旗草原畜牧业转升级和阿旗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加大绿色畜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实现草原生态明显好转,畜牧业发展质量不断增强,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改善。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落实1.93亿元,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项目,助推乡村振兴,其中:白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0.2亿元;西苏、黄旗、白旗、蓝旗、太旗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0.78亿元;西苏、白旗、蓝旗、太旗、多伦以工代赈项目0.95亿元。
二、主要成效
一是草原生态恢复明显。“十四五”以来,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工程治理相结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实施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等防沙治沙系统工程,全面推进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
二是农牧业发展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三农三牧”政策,巩固“减羊增牛”成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锡林郭勒羊”品牌,保护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种质资源,培育“华西牛”品种,实施西乌旗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优化肉羊肉牛产业布局,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补短板上求突破,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逐步实现了生态恢复、耕地保护、农牧民增收的良好态势。
三是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落实中央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乡村道路、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解决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业难题,激发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努力实现产业增产增效与群众增收致富双赢目标。截至2023年底,实施乡村道路项目13项,新增乡村公路90公里,解决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同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的思路,将以工代赈项目与带动群众就业相结合,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累计吸纳679名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1050万元,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支持领域,经各地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落实的资金额度明显增加,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虽然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全部按时到位,各类项目按序开工建设,但是部分项目由于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出现“资金等项目”现象,且部分项目的进展缓慢,影响了我盟本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是部分地区项目资金支付率严重滞后。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资金到位后,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但是部分项目因各种原因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影响全盟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率,特别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支付资金后,未及时更新重大项目库,导致该项目资金支付率严重滞后,受到国家和自治区通报批评。
三是部分项目审批不规范。大部分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但是部分项目批复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环节上衔接不畅,论证不严格,设计不合理,手续办理、资金落实等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变更频繁、隐患增多。
四是农牧领域项目储备不足。各地各部门研究国家支持政策的深度不够,储备项目质量不高、数量不多,缺乏竞争力,争取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难度较大;部分地区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不足,未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未提前编制可研报告、办理相关手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报成功率。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深入贯彻《政府投资项条例》,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有关旗县市(区)和盟直部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抢工期、赶进度,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坚持问题导向,查进度、问困难、督成效,优化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尽早建成投运。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优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积极向自治区相关委厅局汇报对接,主动掌握了解国家政策,结合我盟需求,认真谋划储备项目的基础上,持续争取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水利等重大项目资金支持,助推全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积极做好项目谋划。明年是实施“十四五”最后一年,也是我盟加强生态建设、优化农牧业结构、推进产业发展的关键年。要坚持吃透国家支持政策、摸清现实情况,深入研究国家和自治区扶持领域,特别是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领域,加强项目包装策划,提前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前期手续,做好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做到“让项目等资金,不让资金等项目”,为全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