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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旗县发改委:
现将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发改易地字〔2022〕257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强化就业帮扶,促进后续产业发展,规范社会融入,做好我盟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一、严格落实政策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易地搬迁不仅是为了解决住好的问题,更是为了群众能致富,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确保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等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有关厅局《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及全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2022年第1次会上盟委么永波书记“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易地搬迁政策,对易地搬迁人员就业、收入等情况进行摸底分类,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搬得出、留得住、逐步能致富”指示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二、推进重点工作
(一)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旗县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利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系统,动态掌握搬迁群众基本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的底线。对个别列为返贫监测对象的搬迁群众,要进一步分析原因,建好台账,采取相应的帮扶政策,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防止返回原居住地生活,要随时关注搬迁群众返回原住地,一旦发现,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二)加强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当地特色,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发展。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统筹推进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结合招商引资,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实现稳定增收。
(三)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发改、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逐户逐人进行梳理,建立健全劳动力台账,做好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采取引进龙头企业、开办帮扶车间等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助推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实现有劳动力搬迁户至少1人就业,未达到目标,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以苏木乡镇、嘎查村和集中安置点为单位,争取实施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项目,加快建成投运,为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创造条件。突出当地特色,落实优惠政策,解决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发挥创业园、孵化基地的作用,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加强对搬迁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结合求职需求,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就业介绍、劳务输出、安排公益岗位等形式,解决就业困难。
(四)做好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举办文化娱乐活动等形式,激发搬迁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各地苏木乡镇、嘎查村和人社、民政、教育、医保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共享信息,做好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社保医保、培训就业等管理服务,确保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促进搬迁群众安居乐业,更好地融入新环境。不断提高安置点管理和监督,如有不适应新居住区人文社会环境、未享受惠民政策等情况,要做好宣传引导,落实国家政策,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稳得住”。
(五)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补短板政策,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全面配套,确保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齐全,逐步实现提档升级。
(六)谋划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和投资方向,结合实际,谋划项目,争取后续扶持资金。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完善前期手续,下达投资就能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调度和管理,将已完工补短板和后续扶持项目,以旗县为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尚未完工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5月初全面复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项目,要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三、具体要求
根据自治区工作要点和我盟重点工作,各有关旗县认真谋划,将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安排和《全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调查表》(附件2)、《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储备情况表》(附件3),于3月15日前报送盟发改委。
联系电话:8285518
附件:1、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全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调查表
3、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储备情况表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