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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突出专精特新,紧紧围绕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国家级自然遗产保护展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展示等领域,重点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发掘、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综合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国家公园等自然科普设施、重要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大国重器配套宣教设施、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等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按照修订内容指导盟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市(区)做好项目谋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