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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生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和系统性原则,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大致均等的基本养老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谋划构建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