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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铁路总公司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批复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研(铁总发改函【2017】852号),线路全长923公里,总投资132.22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文件明确征地拆迁由地方政府负担,本阶段3.56亿元,工程投资由路地按6:4负担,内蒙古承担25.02亿元。集通铁路电气化工程我盟境内192公里,计划投资12.72亿元,按出资比例内蒙古自治区应当出资2.54亿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7〕82号)规定“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工程费用由盟市和自治区按比例分担(乌兰察布市、兴安盟按照3﹕7的比例分担,其他盟市按照4﹕6的比例分担)。”按此比例计算我盟应出资约1.02亿元,预计征地拆迁补偿0.15亿元,共计1.17亿元。
由于集通铁路复线工程赤峰境内与电化工程同步施工,施工期4年,我盟境内电化工程施工期2年,预计2020年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