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顶层设计 全面谋篇布局 绘制“信用内蒙古”的宏伟蓝图 | |||
索引号:01165953-X/2017-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其他 | ||
概述:强化顶层设计 全面谋篇布局 绘制“信用内蒙古”的宏伟蓝图 | |||
成文日期:2017-01-06 00:00:00 | 公开日期:2017-01-06 10:1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强化顶层设计 全面谋篇布局 绘制“信用内蒙古”的宏伟蓝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全面部署加快内蒙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规划》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示范试点,强化应用”的原则,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基础,覆盖全区所有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领域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以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为重点,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任务。
《规划》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入手,部署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四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信用信息大数据征集体系,实现信用信息征集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和所有领域。充分发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全面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和制度,加强信用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建立信用投申诉和社会监督举报机制;三是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引导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广泛应用。提高信用服务供给能力,培育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大力培养信用从业人员,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加强信用市场监管。四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普及诚信教育,大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开展各类诚信主体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本《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提升我区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