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01165953-X/2019-0001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其他\其他 | ||
概述: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 |||
成文日期:2019-04-04 00:00:00 | 公开日期:2019-04-04 10:1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各位主任、委员:
受行政公署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提出意见。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的部署要求,全盟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向三大攻坚战聚焦,向高质量发展聚力,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盟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
全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4%,居全区第7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虽同比下降6.0%,但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1.8个百分点,居全区第1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6.2亿元,居全区第6位;增长2.5%,居全区第9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0.2亿元,居全区第9位;增长7.2%,居全区第3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299元,增长7.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6元,增长9.8%。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有力有效防控风险。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全年化解政府性债务69.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50.7%,其中“十个全覆盖”拖欠工程款23.3亿元全部清偿。争取自治区化债奖励资金4亿元。对隐性债务进行深入甄别,制定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停建、缓建、“瘦身”项目130个,政府投资项目总规模由870.5亿元缩减到280亿元。持续防范化解农村牧区民间借贷风险,借贷户数和借贷余额同比分别下降46%和36%。二是深入推进精准脱贫。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34亿元,全年减贫8183人,100个贫困嘎查村退出,多伦县、西苏旗“摘帽”。2.4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总规模2.93万千瓦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全部开工,并网7166千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362户764人。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四提高、两降低、一取消”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北京方面在资金、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为3个国贫旗落实各类帮扶资金8800万元。中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三是综合施策防控污染。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提前2年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累计552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锡林浩特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1%,PM2.5浓度平均值同比下降7.1%,列入考核的两个地表水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全面加强。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开展生态环保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多年累积的858个未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项目全部销号,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农牧业方面,修订《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年内引进优质良种肉牛1.56万头。牧业年度牲畜头数1365万头只,其中羊减少121万只,牛增加22.6万头。“粮经饲”比重调整为67∶19∶14。佰惠生糖业、额尔敦肉业等一批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与农牧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94家。实施畜产品加工行业提质行动,依法停业整顿“小散乱”加工企业42家、淘汰关停8家。加强动物防疫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控了非洲猪瘟疫情。毛登牧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科技部验收。乌拉盖奥科斯牧业公司被评为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贺斯格绿色产业进出口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获得自治区认定。新兴产业方面,特变电工、生泰尔制药、富洋石膏、新蒙新硅锰合金等项目建成投产,高精铝板带、人造金刚石、石墨电极、粉煤灰综合利用等一批项目稳步推进。锡林郭勒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成运行,5个大数据项目实施,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30万台。智慧农牧、文旅、扶贫等示范应用工程启动实施。文化旅游方面,突出草原文化、蒙元文化和马文化,重点打造“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精品线路,实施中国马都核心区、多伦湖景区、乌拉盖全域旅游等32个旅游重点项目,培育乡村文化特色小镇15个,建设旅游公路247.5公里、旅游厕所133座。A级旅游景区达到20家,4A级旅游景区增至9家,星级“牧人之家”达到91家。全年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3%和7.6%。能源方面,大唐、北方、神华3条1000千伏特高压送出线路工程均已建成,5座500千伏汇集站及线路工程正在办理开工手续,2台机组年内投产,新增装机容量101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98亿千瓦时左右。2个煤矿已办理采矿证,6处煤炭项目核准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待批,23个煤炭项目资源配置清理结果上报自治区政府待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闭煤矿2处,退出产能75万吨。全力落实煤炭保供任务,煤炭产量突破1亿吨。基础设施方面,铁路:2018年,全盟铁路完成投资12630万元,新增运营铁路里程13.1公里。华润五间房电厂专用线建成,多伦机务折返所专用线开工建设,虎丰一期铁路已完成可研编制,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项目,京张公司和集通公司正在分段开展前期工作。公路:编制上报“锡林郭勒盟沿边公路规划项目”,批复了阿拉坦合力至乌力吉图敖包和雅日盖图嘎查至浩勒图高勒镇公路,有序推进二广高速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国道331线阿尔诺尔布敦至乌里雅斯太等4个重点公路及扶贫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民航:正蓝旗、东乌旗两个支线运输机场项目场址均已获批,并取得国家民航局行业意见,镶黄旗通用机场跑道及停机坪道面混凝土铺筑全部完成。
(三)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国家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两大沙地重点危害区专项治理等工程顺利实施。完成营造林96万亩、小流域治理79平方公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2平方公里。1635万亩林地纳入国家公益林补偿范围。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投入1.6亿元在2.24亿亩草畜平衡区实施春季返青期休牧。锡林郭勒世界生物圈保护区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10年评估。锡林河国家湿地公园、锡林郭勒草原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哈布其盖国家沙漠公园获批。全盟124条河流和129个湖泊全部实施了河湖长制。
(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实施乡村牧区振兴战略五年规划,启动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正蓝旗被列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旗县。修建农村牧区公路356公里,改造农村牧区危房4400户,为3549户牧户接通网电,为5483户牧户升级新能源供电系统,解决了2.45万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98%的行政嘎查村联通了宽带。土地草牧场确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全面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了新一轮旗县市区城市总规修编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7亿元。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哈毕日嘎至明安图、别力古台至锡林浩特3条国道建成。
(五)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放管服”改革有效推进,“云端锡林郭勒”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在全区率先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审批流程和服务模式,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了一半。扎实推进“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商事制度改革,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93万户。全面落实电力市场化改革、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等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4亿元,减免税费9.2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4亿元。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建设不断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年使用率达到85%,通关效率大幅提升。口岸过货量、进出境人次分别增长10%和9%。中欧班列开行1052列,增长80%。
(六)大力推进重点民生工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盟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达207亿元,占总支出的79.7%,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1.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3%,农牧民当年转移就业2.29万人。启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投入3.09亿元,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60所,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4所,新续建公办幼儿园14所,为11所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充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451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居全区前列。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5%。盟蒙医医院入选国家区域诊疗中心(蒙医)建设单位,获国家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表现突出奖。举办首届乌兰牧骑艺术节,民族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入围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剧目和十大舞台艺术精品剧目,乌兰牧骑惠民演出1400余场。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3处养老机构建成投运。着力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和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1.46万个,棚户区改造开工1.06万套,公租房入住1.83万套。扎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实现动态“清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食药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边疆稳固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
总的来看,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力度加大,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新的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盟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盟各族干部群众顽强拼搏、苦干实干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盟经济依然面临下行压力,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制约仍待突破,产业结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解决,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8%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7.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一)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加大有效投资力度。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三农三牧”、市政、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信息网络、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适应市场需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动态调整项目库,强化项目前期手续、资金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抓好项目立项、前期、开工,做到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力争宝格达山至阿尔诺尔布敦段公路建成通车,争取国道331满都拉图至别力古台、国道G306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等公路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建成投运多伦机务折返所专用线、白音华至赛音温都日铁路,开工建设白音华高精铝板带厂铁路专用线、吉林郭勒矿区铁路专用线和西乌旗吉祥通达铁路货场及专用线,推进虎丰一期改造工程,争取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年内获得初设批复并具备开工条件;开工锡林浩特机场航站楼改造工程,确保镶黄旗通用机场建成运营,扎实推进东乌旗、正蓝旗支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落实好各项增收政策,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吃穿用住行等实物消费提档升级,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幼、教育培训、家政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挖掘农村牧区市场消费潜力,制定出台消费扶贫实施方案,提高消费品供给质量和多样化水平。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
第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内党发〔2018〕23号)要求,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民营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专项资金补助、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同等待遇。加快构建守信收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报道优秀企业家典型,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建立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以“减羊增牛”“稳粮优经扩饲”为重点的结构调整,推动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多种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种养、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探索合作经营、资产租赁、入股分红、代种代养等多种模式。制定科学有效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推动农村牧区产业振兴。加强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和教育引导。
第二,加快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确保年内第一条通道配套建设较快的5个电源点投产达效,完成神华电厂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查干淖尔电厂,力争第二条通道电源点规划获批,启动1—2个电源点前期工作。加快特高压通道配套7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五站五线”输配电工程。推进二连浩特微电网建设。力争胜利西二号、西三号露天矿等项目获得核准;推进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高分子材料引进、国氢能源东乌旗褐煤地下气化制氢示范项目、褐煤制取腐殖酸等项目建设。
第三,提高服务业供给质量。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行业升级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文化、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养老和家政行业品牌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全盟、链接消费终端的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太旗、西苏旗、白旗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牧区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第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确保锡林郭勒大数据产业园投运,加快多伦、东苏旗、太旗等地大数据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智能输变电设备、矿山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新型材料、绒毛纺织加工等制造业发展,加快推进太旗唐合人造金刚石、锡市协鑫长晶、西乌蔚天成粉煤灰综合利用、正蓝旗富洋石膏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白旗诺金石墨电极及海蒙石墨负极材料、西苏新蒙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兽用疫苗、亚麻籽保健品研发生产。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一,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不断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深入。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和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费,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垄断行业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稳定缴费方式。
第二,支持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对国家级创新平台、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支持。加强与发达地区研发机构合作,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做好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水平。
第三,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信贷结构,争取差异化信贷政策。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做大做强盟本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第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抓好债务类型甄别,确保全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3.85亿元。严格执行全盟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加强协调调度。把握国家、自治区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的机遇,加大债券争取力度,重点保障棚改、教育等民生领域项目,持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持续整顿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遏制跟风违约、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加大力度维护农村牧区金融秩序。
第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全年计划减贫3532人,25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太旗、白旗“摘帽”。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重点工程,开展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专项扶贫行动。深化京蒙扶贫协作,精准安排帮扶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预防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巩固和深化脱贫成果。
第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的工矿企业。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开展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严格控制新增不合理能耗。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编制完成42条河流岸线利用保护规划。
(五)持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
第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践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和生态良好底线,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变工业“挖煤卖煤”、畜牧业“靠数量换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模式,最大限度减少经济发展和人类活动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二,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好红线划定和勘界立标等工作,建立最严格的管控制度,确保生态保护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边界不突破。在编制修订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规划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
第三,严格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组织开展好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和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巡察,采取综合措施,持续强化监管,确保补奖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补奖资金合法合规发放,真正把政策激励效应体现到草原生态保护成效上。继续推进“减羊增牛”“农区禁牧”“沙地禁羊”,坚决控制天然放牧牲畜数量,降低草场使用强度。继续实施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推动草原休养生息。
第四,实施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继续实施好国土绿化行动和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国家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和浑善达克、乌珠穆沁两大沙地重点危害区专项治理等工程。严格落实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推动企业强化矿山环境治理,建设绿色矿山。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
第五,提升综合监测监管能力。整合优化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充实配强工作力量。加快建设“锡林郭勒盟大数据草原生态监测监控平台”,完善草原生态数据库,提升监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全民参与生态保护意识。
(六)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扎实推进乡村牧区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落实好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推进路水电气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改造农村牧区公路180公里以上,解决15930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完成192个行政村4G网络覆盖建设任务和16个未通光纤宽带行政村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深入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设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二,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牧业人口转移,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城市建设与管理,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内政办发〔2018〕60号)精神,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培育建设新型特色小镇,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七)全方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第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盟政务服务中心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抓好“云端锡林郭勒”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
第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重新梳理信用信息目录,加大对各领域信用信息的征集,全面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第三,拓展对外开放深度广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珠恩嘎达布其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二连浩特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和保税区建设进度,推动二连浩特国际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启动巴珠铁路四期工程前期工作。借助非首都功能疏解、雄安新区建设和京蒙扶贫协作等契机抓好向南开放,在合作共建园区、共建特色产业基地等方面抓紧谋划,着力引进一批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大项目好项目。深化与东部盟市和东北三省的合作交流,积极打造“锡赤朝锦”陆海产业经济合作区,稳定拓展东北煤炭市场。
第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和降成本政策措施,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八)不断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
第一,大力抓好就业创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失业风险。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现有创业孵化基地拓展功能、提档升级。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全盟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统筹发展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
第三,着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城市医疗集团与县乡村医联体建设,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蒙中医药服务能力。
第四,全面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进企业养老保险稳定参保工作。坚持建机制、强监管、堵漏洞,全面加强社保、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力度,严厉打击骗保行为,确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巩固低保城乡统筹全国试点成果,年内实现苏尼特右旗、正镶白旗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完善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确保东苏旗、西苏旗、正蓝旗、东乌旗4个牧区养老机构和太旗、多伦区域性综合养老院投入使用,在3个示范性牧区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第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各项维稳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做好矛盾化解、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牧民工工资兑付等各项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这样一个机遇与困难、希望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