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盟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 |||
索引号:01165953-X/2018-0025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其他\其他 | ||
概述:关于全盟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 |||
成文日期:2018-10-30 00:00:00 | 公开日期:2018-10-30 10:1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全盟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目前,我盟正在实施的光伏扶贫项目包括自治区2017年下达的2.4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2018年下达的2.9362万千瓦国家“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两部分。
一、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一)政策及要求
1.扶贫对象。扶贫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确定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
2.建设模式。2017年自治区光伏扶贫工程主要采用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户扶贫对象对应的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鼓励结合设施农牧业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3.建设资金。项目由各盟市政府制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企业合资组建,双方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4.上网电价。国家政策明确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运执行0.65元/千瓦时电价,之后投运执行0.55元/千瓦时电价。
5.收益分配。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通过光伏扶贫工程稳定收入3000元以上,持续扶贫20年。
6.建成时限。自治区要求各盟市光伏扶贫项目于6月30日之前并网投运,10月30日之前全容量投产。
(二)举措及成效
2017年,自治区将国家下达的100万千瓦光伏指标全部用于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下达我盟光伏扶贫建设指标2.4万千瓦,涉及全盟国贫和区贫旗县949户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
旗县 |
太仆寺旗 |
正镶白旗 |
苏尼特 右旗 |
多伦县 |
正蓝旗 |
苏尼特 左旗 |
阿巴嘎旗 |
镶黄旗 |
贫困户 |
430 |
186 |
130 |
76 |
53 |
30 |
23 |
21 |
2017年1月21日,时任常务副盟长组织召开的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扶贫对象和光伏扶贫工程不在同一区域建设的易地扶贫方式,确定在太旗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为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盟行署印发《锡林郭勒盟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锡署办发〔2017〕11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成立了以行署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太旗政府通过招标确定由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扶贫工程商业化投资企业(占股72.5%),与太仆寺旗博瑞城乡建设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股27.5%)合作开发。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太旗宝昌镇小边墙村,采取光伏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太旗政府编制了《锡盟太仆寺旗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发改委与扶贫办联审后于2017年12月批复了实施方案。同时我委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于6月29日实现并网发电,目前并网规模0.6万千瓦。截至10月28日,桩基础可满足1.8万千瓦规模,支架到货量可满足1.8万千瓦规模,光伏组件到货量可满足 1.7万千瓦规模,累计完成投资8000万元。
项目建成后,太仆寺旗博瑞城乡建设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拿出284.7万元分配给949户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户稳定收入3000元,受益人口1861人,持续扶贫20年。
(三)存在的问题
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银行暂停为光伏企业办理贷款,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出现缺口,设备厂家无法正常供应相关设备,导致项目建设缓慢。太旗党委、政府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申请银行贷款,9月27日获得农商行贷款4000万元。经太旗政府、青岛昌盛公司和贵州电建公司(EPC总包方)商定,先将2000万元汇至相关设备厂家,待项目全面复工后再使用另外2000万元。由于国庆长假银行汇款手续无法办理,导致相关设备10月中旬左右才开始陆续发货,项目无法按自治区要求的10月底全容量并网。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针对该项目10月底无法全容量并网事宜,盟发改委协商太旗政府赴自治区能源局进行专题汇报。二是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抓紧施工,施工单位增加施工人员抢工期,力争11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任务。三是盟发改委、太旗政府派专人驻工地按天调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一)政策及要求
1.扶贫对象。列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范围的国贫旗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扶持深度贫困地区和弱劳动能力贫困户。
2.建设模式。《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中明确光伏扶贫今后只以村级电站模式建设,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村级联建电站建设规模不超过6000千瓦,外送线路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
3.建设资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产权归集体所有。
4.上网电价。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竞价,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2018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0.65元/千瓦时)。
5.建设管理。光伏扶贫电站由旗政府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的原则实施,运用市场化方式委托专业结构负责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电网公司负责建设配套接入电网工程,确保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接入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6.收益分配。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7.建成时限。国家要求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计划下达后,对于一年内未开工建设、验收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的项目撤回计划,并给予通报。自治区要求全区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年内必须全部开工建设,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争取年内并网发电。
(二)举措及成效
2018年4月,自治区下达给我盟太旗、白旗和西苏旗三个国贫旗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指标2.9362万千瓦,新建电站112个,帮扶1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4269户贫困户。
旗县 |
建设规模(万千瓦) |
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个) |
帮扶户数(户) |
新建电站(个) |
太仆寺旗 |
1.517 |
62 |
2227 |
56 |
苏尼特右旗 |
0.7759 |
34 |
1118 |
34 |
正镶白旗 |
0.6433 |
22 |
924 |
22 |
合计 |
2.9362 |
118 |
4269 |
112 |
为组织实施好我盟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发改委组织有关旗赴山西和河北进行考察,学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营与管理方面的经验。为确保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标杆电价0.65元/千瓦时,结合其他地区建设经验,三个国贫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采取“单体审批,集中建设”的方式,单个电站规模控制在500千瓦以内、集中布局规模不超过6000千瓦,组织编制了《村级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总投资19084万元。经盟发改委、扶贫办和电业局两次审核修改完善后,于7月底对村级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个旗的村级电站项目总投资19084万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建设业主并已开工建设(西苏旗、白旗项目由上海霆华有限公司建设,太旗项目分别由上海霆华有限公司和阳光电源有限公司建设)。各旗通过京蒙帮扶、财政补助、中央专项扶贫资金、自治区扶贫资金等方式筹措落实建设资金14488万元。目前,白旗和西苏旗项目基础工程已基本完成,太旗项目基础工程已完成60%,初步统计完成投资7276万元(其中:白旗1000万元、西苏3250万元、太旗3026万元)。预计11月初支架和组件开始进场安装,计划年底前完成组装、调试。
旗县 |
总投资(万元) |
资金落实情况(万元) |
太仆寺旗 |
9860 |
5800(京蒙帮扶1062、财政补助2465、整合资金2273) |
苏尼特右旗 |
5043 |
5043(京蒙帮扶592、财政补助1261、中央专项扶贫资金532、自治区扶贫资金1658、国航捐赠1000) |
正镶白旗 |
4181 |
3645(京蒙帮扶1660、财政补助1045、整合资金940) |
合计 |
19084 |
14488 |
项目建成后,预计三个国贫旗1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售电收入约3245万元,平均每村约27.5万元,受益人口9562人。(规模2.9362万千瓦、年均发电小时数1700小时、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计算)
(三)存在的问题
村级电站送出线路由内蒙古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由于该工程未列入电网公司今年投资计划,目前建设资金尚未落实,且按常规电网工程实施,审批流程和招标工作用时较长,与光伏电站年底前同步建成存在一定困难。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盟发改委继续主动向自治区能源局汇报,帮助协调内蒙古电力公司尽快下达应急资金,同时协调盟电业局积极向内蒙古电网公司申请工程应急资金。二是盟发改委帮助村级电站项目所在地政府,继续协调盟电业局加快推进送出线路开工前手续,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三是加强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旬调度,及时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