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2022年前四月 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01165953-X/2020-0002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其他 | ||
概述:全盟2022年前四月 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 |||
成文日期:2022-05-1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05-17 18:11:1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全盟2022年前四月 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一季度民营经济各项经济数据指标
(一)民营企业户数增长较快。一季度,全盟民营经济各类市场主体户数13.50万户,同比增长16.6%,占全盟市场主体户数的99.4%。其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户数分别为10.65万户、2.24万户和0.61万户,分别增长16.5%、20.2%和7.0%。
(二)为六成以上就业人口提供岗位。一季度,全盟民营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共吸纳就业人数38.40万人,同比增长14.1%,占全盟就业人口60.6%。其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分别吸纳就业人数19.49万人、12.91万人和6.0万人,分别增长17.8%、12.9%和5.6%。从规上企业就业情况来看,制造业、采矿业和批发零售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
(三)民营规上工业拉动作用显著。一季度,全盟共有135户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54.4%,民营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16.1%。民营规上工业利润总额对规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10.4%,拉动规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11.2个百分点。民营规上工业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民营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的营业收入分别占本行业比重的18.5%、46.4%和11.7%。
(四)房地产投资拉动民间投资增长。一季度,全盟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14.4%,从资金流向看,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82.1%,占民间投资比重的50.8%,上拉民间投资15.3个百分点。
(五)民营规上服务业以传统行业为主。一季度,全盟有44户民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6亿元,对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贡献率63.2%。民营规上企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仓储业和租赁商务业为主的传统行业中,两行业企业户数占规上服务业企业户数的77.3%,共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占民营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的86.2%。
(六)民营限上消费品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一季度,全盟共有115户民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占全部限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89.8%,民营消费品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0.32亿元,占社会消费品总额的83.5%。从限上单位来看,民营批发零售占限上批发零售业营业收入比重为25.2%,民营住宿餐饮业占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比重为83.6%。
二、政策推进落实情况
(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
1、落实减税政策。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保障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2022年截至目前,民营企业货物和劳务税共计减免税23742.48万元;其中增值税减免23572.04万元、车辆购置税减免170.44万元。一季度申报期结束,全盟共有1043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地方分享减免优惠,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116.37万元。
2、降低涉企收费。建立了盟旗两级行政事业性(含涉企)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性服务(含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动态调整,源头制止乱收费。同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取消了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项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降低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
3、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继续执行绿色通道免收政策,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等各项收费政策,2022年前4月收费公路累计减免通行费1110.442万元,减免车辆51.53万辆。口岸进出口环节实行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
4、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2021年起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9%降至16%,截至2022年4月通过降低费率3700个单位、6.7万人、减费4976万元;通过调整缴费基数口径2957个单位、3.09万人、减费1158万元,共计减费6134万元。2022年1-4月,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各类参保单位减负6120万元。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截至2022年4月底,全盟为3216户企业减征工伤保险费954万元。
5、降低企业中介服务成本。建立“锡林郭勒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将项目立项到竣工全流程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定公布《锡林郭勒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盟旗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中非招标范围内中介服务原则上全部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截至目前,清单管理中介服务事项65个事项,平台入驻机构441个,发布采购项目140个。
6、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一是积极落实《锡林郭勒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多项政策,联合专业服务机构组成工作组深入旗县开展第一阶段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化科技服务。二是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组织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2家。今年已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6家,正在推荐公示的8家。截至目前,全盟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8家,较去年增长了75%,实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增长。新增自治区众创空间1家;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3家;新型研发机构1家。已备案的创新联合体3家。2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获得自治区绩效评价奖励资助金30万元(每家15万元);1家星创天地获得自治区奖励资助金20万元。
7、鼓励品牌建设。推动“锡林郭勒奶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积极指导并主动上手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整理申请注册材料,3月6日,该商标进入初审公告阶段,3个月无异议后将正式注册。今年第一季度,全盟有效注册商标量13116件(不含二连浩特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件;地理标志商标19枚;驰名商标5件;全盟有效发明专利136件,高价值发明专利35件。
(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
1、扩大信贷总量。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全盟民营经济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一是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有力有效,引导贷款投放实现“开门红”。2022年,全盟可使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法人机构6家,截至1季度末,有5家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实现较上年末新增3.81亿元,获得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380.66万元,金额居全区第二位;全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5.78亿元,同比增长16.85%,增速高于全区水平5.56个百分点;全盟普惠小微贷款户数达3.73万户,同比增长17.87%,贷款覆盖面显著提升。二是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银行降低融资成本,撬动信贷投放有力增长,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今年累放再贷款1.76亿元,同比增长72.6%。至3月末,再贷款余额13.62亿元,同比增长295.93%,支持市场主体4748户。三是做好跨周期调节,保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1季度各项贷款实际新增贷款18.64亿元,同比多增1.42亿元。至3月末,全盟人民币各项贷款余1035.49亿元,同比增长13.15%,高于全区5.7个百分点。
2、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一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旗县安排担保资金,组建县域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或入股(参股)盟直担保公司,做大担保规模,提升担保实力和业务覆盖面。西乌旗财政安排5000万元资金,组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近日公司已注册成立。截至目前,全盟共有11家融资担保公司,其中,法人机构8家、分支机构3家;盟直4家、县域7家。县域担保公司分布于二连、东苏、西乌、太旗、多伦、乌拉盖6个旗县,其余旗县财政均安排担保资金,分别入股盟金盛担保公司。二是积极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降低担保费率,扩大担保业务覆盖面,降低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截至3月末,全盟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0.99%。三是推动建立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银担合作,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敢担、愿担、能担”。
3、提高融资质效。一是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配合盟银保监分局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农商行步伐,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目前东苏农商行完成挂牌开业,西苏农信社正在进行清产核资。二是积极推动各金融机构增设基层网点、下沉金融服务。建设银行太旗支行开业申请已通过银保监局批准,拟于近期挂牌。太平保险锡市中支、人民人寿东乌支公司、人民人寿蓝旗支公司、太平洋保险锡市服务部已获得银保监局批筹,进入筹建阶段。三是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提高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
4、纾解流动性困难。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力促信贷资金精准滴灌民营经济体。人民银行联合锡盟金融办、锡林郭勒银保监局印发了《锡林郭勒盟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滴灌信贷资金,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二是开展督导调研,确保金融支持政策落地有力有效。截至3月末,全盟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13.73亿元,较同期增长11.98%。
5、拓展直接融资。推荐符合条件企业申请纳入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目前羊羊牧业、坤元太和已通过初筛。向自治区推荐坤元太和在内股交天骏板挂牌。盟城投公司已向自治区上报羊羊牧业、坤元太和作为本年产业扶贫基金投资项目。羊羊牧业已与内蒙古盛股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投资服务协议,目前正在开展社会资本募集工作。银泰黄金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序推进,正在筛选目标资产。
6、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评价。2021年9月,行署印发《锡林郭勒盟金融工作考核表彰办法(2021年度)》,将银行机构当年向民营企业投放贷款情况、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执行情况、支持重点培育百强民营企业等情况作为年度主要考核指标,纳入综合评价考核。2022年2月,盟金融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了2021年度全盟金融机构考评工作。
(三)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方面
1、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27项、具体举措185项。涉及32个牵头单位和60多个责任(配合)单位。截至4月末,185项具体举措中,19项已完成,33项取得较大进展,133项正在积极推进。一是大力推行“蒙速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推动盟旗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部启用“综合一窗受理”平台,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一般社会投资核准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审批总时限4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备案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审批总时限31个工作日。水气暖报装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三是全领域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时限分别缩减至1个、3个、3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备案事项实行承诺1个工作日办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即报即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时限缩减至3个工作日。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事项入厅管理,实现“不见面”审批。四是积极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全盟13个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开办企业专区,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零成本”。五是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率100%。六是全面推行财行税合并申报,实现218个涉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
2、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扎实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投资项目实现“非禁即入”,“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为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提供了更大空间。二是全盟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运行良好。截至4月末,全盟归集信用信息63万多条,信用修复110余次,信用报告下载调用19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1227户,列入“红名单”信息826条,列入“黑名单”信息46条。三是印发了《锡林郭勒盟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和增量文件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第三方评估,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全盟2022年一季度共审查新增文件14件,清理存量文件11件,废止2件。
3、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加大公示力度,定期将参与投标及中标的外地企业进行网站公示,保证地区内外企业公平竞争。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全面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办事创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疏通各部门间、各旗县间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质疑、投诉的规则、流程。畅通上下级和平行单位间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细化操作办法,明确工作环节,形成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
4、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21年,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要求,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盟国资委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平台向社会推介了一批混改项目,截至目前,已推进内蒙古益牧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忠诚红色文化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印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富升华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锡林郭勒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5户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面
规范涉企检查执法。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检察分院联合开展全盟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全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盟开展双随机内部抽查任务167项,覆盖全盟各旗县协同监管平台组成部门,涉及应查市场主体1093户。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27项,应查主体75户。其中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7件,罚款1.23万元,调解专利纠纷案件1件,调解赔偿货值约0.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件,案值总计19.3万元;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告知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对84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撤回。
(五)构建亲清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
1、建立健全诉求反映解决机制。一是成立了锡林郭勒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人才交流、培训、服务平台建设及信息咨询等职能。二是盟工商联法律维权委员会依托专业律师团队,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法律维权、纠纷调解、风险防范等服务,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活动。三是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主要载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引导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坚定信心、稳步发展。四是推动建设“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平台注册企业8474家,发布政策157条,累计受理反馈诉求36项。
2、完善服务体系。一是人民银行开展“银企对接走访”系列专项活动,先后在4个旗县(区)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奶产业振兴”银企对接会, 38户民营小微企业与银行达成融资1.68亿元。二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提升产品融资匹配度。组织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收集汇编52项信贷产品,为民营经济体发展提供更全面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根据春耕备耕、接羔保育的季节性特点,推出10余项专项产品,有效满足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牧户生产关键节点的融资需求。截至3月末,全盟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69.48亿元,较年初新增17.45亿元,同比增长6.37%。三是盟工信局继续以助保金贷款融资服务为抓手,组建助保贷企业群,协调合作银行落实降息、延期、无还本续贷等各项融资政策,联合合作银行共为9户企业发放助保金贷款10笔7131万元,缓解了获贷企业的资金压力,为帮助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强化考核监督。一是将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职责,创新开展监测工作,研究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按季度发布全盟民营经济运行情况报告。二是连续三年将营商环境便利度作为各旗县市(区)政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各部门的角度分别进行考核打分,综合汇总后得出各地区最后成绩,并将存在问题反馈各地进行整改。
(六)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企业家安全感
1、清偿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盟工信局、财政局依法有序推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有争议账款清理工作,确保分歧解除一笔,清偿一笔。2022年,全盟剩余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27亿元(台账历史剩余有分歧账款3.86亿元,投诉举报0.74亿元,蒙草集团0.66亿元),截至4月末,全盟清偿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2亿元(台账历史剩余有分歧账款1.46亿元,投诉举报0.40亿元,蒙草集团0.15亿元)。
2、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锡盟纪委监委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实行专人负责、转办督办等,落实优先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优先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处理民营企业维权,实现及时答复。积极开展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同时,严把批捕关和起诉关,最大程度的减少和避免办案活动对非公经济正常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稳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营经济行业发展不协调。全盟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盈利性服务业,五类行业汇聚了65.4%的民营经济增加值。这些行业均处于低端输出点位,其产业附加值相对较低,且市场份额趋于饱和,竞争激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民营企业经济效益不容乐观。本轮疫情散发加大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从而挤压了企业利润空间,导致多数企业亏损,亏损面明显扩大。一季度,208户民营规上企业亏损,亏损面达到58.6%。其中,规上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和工业亏损面分别为61.4%、65.2%、75.4%和44.4%。
(三)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面明显偏低。受我盟经济产业结构影响,促进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面明显偏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享受面有待提高。此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信息与其他部门交换机制不健全,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
(四)科技投入总体水平还比较低。2021年全盟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0.18%,全区排名最末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机构覆盖率也处于自治区落后水平。由于对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经费支持能力不足,科技项目的培育成果无法得到推广应用。大多数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能力较弱,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力度不足。科技人才严重不足,是一个长期的难点和堵点。
(五)企业融资形式单一。一是受民营及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及小微企业信息掌握不全,不能如实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难以找到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二是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方式单一,企业融资渠道相对狭窄,主要是利用土地、房屋抵押和担保贷款,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是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六)品牌创建亟待加强。我盟民营企业品牌意识不强,部分民营企业对产品质量要求较低,细节层面未能精益求精,只注重成本和销量,为能将产品质量提升和打造品牌有效融合,品牌建设、品牌保护和品牌运用能力亟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
(一)盘活民营企业现金流。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其中,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现金流问题尤为迫切。截至3月末,全盟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重的18.3%。其中,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比重分别为1.4%、26.8%、44.7%和27.0%,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倾斜,将有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政策落地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必须持续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在政策环境上,一是抓好国家、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贯彻落实,以更优的服务赢得民营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的信心。二是结合全盟实际及时出台引导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民营企业自我创新、加快发展的决心。
(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主动开展宣传辅导,确保民营企业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监测好民营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舆情,对纳税人的疑问,要及时对接、做好解释。建立抽查工作机制;做好疑点筛查,加强业务指导和情况收集,进一步提高风险应对质效,从而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兑现,激发民营企业发展的活力与信心。
(四)持续鼓励科技创新。年内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20家、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增加2家。拟对2021年首次和三年期满重新认定的8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10万元奖补。及时兑现新认定的4家自治区研发机构给予奖励200万元。
(五)加强企业融资。一是用足用活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贷款定价,加强利率定价能力建设,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加快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建设,积极创新专门服务当地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信贷产品,切实增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三是重点梳理绿色矿山、民族传统奶制品、科技创新、畜产品加工、肉牛产业等融资项目(企业),及时推送给各金融机构,鼓励银行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企业,并做好推送项目融资进度定期反馈、统计工作。
(六)加强品牌创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效推动全盟商标品牌特别是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保护工作。大力开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提高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基层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扩大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覆盖面,提高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