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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内发规委字〔2023〕1号)《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锡署发〔2021〕51号)及其分工方案(锡署办发〔2022〕32号)要求,为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为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锡林郭勒盟贡献。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系统。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情况,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系统评估全盟统一规划体系中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
(二)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特别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及推进五大任务等重点领域进展情况。
(三)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如期实现“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又要统筹谋划“十五五”重大问题研究和2035年远景目标,推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四)科学严谨。积极借鉴历次中期评估的好经验做法,密切关注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五)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
三、 评估重点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盟“十四五” 规划《纲要》5个方面24项主要指标,特别是8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实现情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出实现目标指标的对策建议。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
(三)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在全面评估盟“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3个主要任务进展情况基础上,重点评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重大战略任务的推进情况。
(四)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全面评估盟“十四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258项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重大工程项目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
(五)盟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评估《锡林郭勒盟“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中专项规划实施进展,重点评估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对盟“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支撑作用。
(六)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标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综合研判盟内外形势变化,充分考虑人口布局、资源禀赋等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等。指标任务调整要坚持目标初衷,坚持严谨慎重,没有重大情况变化,原则不予调整。
四、评估方式方法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效率。同时,通过公开采购选择知名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不能简单的委托第三方评估来代替自评估。
(二)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对“十四五”规划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的同时,各部门、各旗县市(区)对本领域、本地区的各类规划开展专项评估。综合评估与专项评估要相互衔接、相互印证、相互支撑。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倒推,逐项对照规划目标进度要求,发现问题并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注意紧盯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措施。
(四)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在对“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做出定性描述的同时,鼓励采用可量化指标,综合运用统计和非统计等数据资源,对规划实施情况作出定量分析。
(五)客观评估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各领域专家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 、评估任务分工
全盟“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在盟发展规划委员会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
(一)盟发展改革委员会:
1.牵头成立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
2.牵头起草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经盟行署常务会议、盟委会议审议,提交盟人大工委会议审议。
3.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求,牵头起草推进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4.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组织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
(二)盟统计局:
1.负责对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监测预测,形成专项清单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2.安排专人参加评估报告起草小组。
(三)盟有关部门:
1.按照《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分工方案》(锡署办发〔2022〕32号), 对所负责的“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作全面评估,其中涉及24个主要指标和258项重大工程项目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调整建议及相关说明,一并形成评估报告报送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对列入《锡林郭勒盟“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按照“谁编制、谁评估”原则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盟行署,并抄送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3.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战略任务、改革举措、工程项目等,评估本行业、本领域推进落实情况,报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四)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对本地区推进落实盟“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组织开展本地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报送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六、评估进度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1月—3月,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全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相关工作。
(二)调查研究阶段: 4月—5月,委托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系列调研和多领域座谈,提出评估工作思路。各有关部门同步开展盟“十四五”规划《纲要》负责领域及牵头负责《锡林郭勒盟“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中专项规划的调研工作。
(三)起草报告阶段:6月—8月,盟发展规划委员会牵头起草完成《锡林郭勒盟“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盟各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意见并向盟人大工委财经处汇报。各有关部门要在7月1日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负责领域评估报告及牵头负责《锡林郭勒盟“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中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
(四)报告审议阶段:9—10月,向盟行署上报《锡林郭勒盟“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送审稿)和第三方评估报告。根据盟人大工委要求,适时提交盟人大工委会议审议。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上报规划审批主体审定。各旗县市(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度由各地区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盟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人力财力保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工作机制。请各旗县市(区)、各部门指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4月底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反馈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三)规范审议程序。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将按程序提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各旗县市(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等法律规定,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提请审议。
(四)做好数据保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十四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严防数据造假,严格数据保密,在评估过程中的相关内容,特别是一些重大的结论和判断,非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五)按时报送报告。请各旗县市(区)、各部门按照《中期评估报告框架》(附件2)要求,形成相关报告材料于7月1日前提交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同步提供纸质件一式5份和1 张电子版光盘)。采用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落实评估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盟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2
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示 例)
一 、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的主要指标和章节指标的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等。
(二)重大战略任务进展。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进展,取得的主要成绩等。
(三)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等。
二 、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分析研判盟内外形势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任务的影响。
(二)完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
三 、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