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大
-
字小
现将《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20年8月27日
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持续优化我盟营商环境,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六稳”大局和落实“六保”任务的主要措施,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便利度为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高位推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用2年的时间完成本方案各项任务,推动我盟营商环境实现较大幅度提升,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举措及分工
紧紧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针对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诉求,以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用水用气、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等20个方面工作为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量化指标,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推动各项指标优化提升,切实打通利企便民各项政策落地。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案落实举措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优化营商环境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抓实抓好本地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任务,承担起牵头和配合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要求,认真配合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结合自治区各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好各项具体落实举措的实施。
(三)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及时展示我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同民营企业坦荡交往、主动对接、精准服务,不断建立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尽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树立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以最优的营商环境争取高质量发展最大主动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9〕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