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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尼特右旗优质苏尼德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152524MA0QAJAD7G
法定代表人: 恩和那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右财罚决字20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事实确凿。
违法事实: 经查:苏尼特右旗优质苏尼德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于 2023 年 04月 20日 09时,在苏尼特双峰驼保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苏尼特双峰驼采购(项目编号152524-WSYH-GK-20230002)项目,因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事实确凿。苏尼特右旗优质苏尼德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向你公司寄送了《苏尼特右旗财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右财罚告字〔2024〕第01号),告知了有关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确认已收到,并出具了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声明。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43200.00元, (大写: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2.取消一年内在我旗范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自即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指定的收款账户内。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罚款金额 (万元): 4.3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2
处罚机关: 苏尼特右旗财政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24011674342Q
数据来源单位: 苏尼特右旗财政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24011674342Q
处罚级别: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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