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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5007794739433
法定代表人: 王雨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市监处罚2025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法事实: 经查,(案件事实)本队认为当事人使用过期、失效医 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 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 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 器械;”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违法行 为。
处罚依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 政处罚裁量通用基准》第六条第二款“法定罚款幅度不足50 万元或不满10倍的,可以不划分位阶,直接按照药品、医 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幅度一档、二档、 三档裁量。”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过期医疗器械 罚款壹万元(10000.00元)
罚款金额 (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8
处罚机关: 乌拉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00736100899R
数据来源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00736100899R
处罚级别: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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