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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多伦县中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531460900528U
法定代表人: 张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多市监处罚2023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多伦县中医院涉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20日,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多伦县中医院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医院电梯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超期未复审,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多)市监特令【2023】第38号,责令多伦县中医院于2023年4月20日之前进行改正。 2023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医院再次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电梯安全管理员仍未报名取得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法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载量适用规则》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给予从轻处罚决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一万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0
处罚机关: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31MB19151816
数据来源单位: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31MB19151816
处罚级别: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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