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太仆寺旗红旗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27011681796E
法定代表人: 徐云达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太仆寺旗水利局关于京蒙帮扶太仆寺旗红旗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人畜分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备案的复函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太水政字﹝2024﹞1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2024年10月20日,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京蒙帮扶太仆寺旗红旗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人畜分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备案的申请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区概况 京蒙帮扶太仆寺旗红旗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人畜分离工程位于太仆寺旗红旗镇红旗村西南600米处。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15°1′37.43″,北纬41°59′33.86″。 太仆寺旗交通以公路为主,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贯穿全境,是锡林郭勒盟与河北、北京等地连接的主要通道。本项目东侧约500m有乡道宝红线通过,期间有乡村道路连接,项目场区进场道路由乡村道路引接,长度56m,交通运输方便。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规划占地59.4亩,主要建设牛舍6座、产房1座、储草棚2座、饲料库1座、管理用房1座、机械库1座、牛活动场9720平方米、运动场围栏1008延长米、化粪池1座、消防蓄水池1座、场区硬化(含道路)、场区绿化等,同时项目对生产及辅助附属设备设施进行购置安装等。本工程建设不涉及移民和拆迁安置。 项目备案:《关于京蒙帮扶太仆寺旗红旗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太发改审批字〔2023〕84号),项目编码:2304-152527-04-01-690162,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 项目组成:本项目由场区和进场道路组成,总占地面积为3.98公顷,其中场区占地3.96公顷(建筑物区占地0.73公顷、道路及硬化区占地2.35公顷,绿化区占地0.88公顷),进场道路占地0.02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 土石方量:本项目动用土石方总量22400立方米,其中挖方11200立方米,填方11200立方米,挖填平衡,无弃方。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10.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89.4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建设工期:工程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0月建设完成,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3.98公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六项指标为: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六项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7%,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及布设。同意设计水平年2025年。 (五)基本同意方案设计的各扰动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补偿费6.766万元(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征收为准)。 (七)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项目承诺。工程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的措施应适时巡查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履行好安全运行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定期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的规定,在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水土保持规范、标准、设计的要求后按照规定组织自主验收。 (五)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太仆寺旗水利局审批。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0/22
有效期自: 2024/10/22
有效期至: 2027/10/22
许可机关: 太仆寺旗水利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270116821233
数据来源单位: 太仆寺旗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2701168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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