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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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52502460800850L |
法定代表人: | 郑祥东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锡市市监处罚(2024)1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经查,上述已超过保质期医疗器械,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医务室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从锡林郭勒盟杰锐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弹性绷带”20条,5元/条合计100元,有进货票据;“纱布敷料”20袋,1元/袋合计20元,无进货票据。2022年1月9日从锡林浩特市地球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一次性压舌板86包,9元/包(10个/包)合计774元,上述医疗器械不用于销售,因其在医务室内发现视其为在医疗救治中使用,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经计算两批次压舌板货值金额为68.4元、弹性绷带货值金额为50 元、纱布敷料货值金额为1元,货值金额共计119.4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弹性绷带10卷、纱布敷料1包、两批次压舌板76个;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罚款金额 (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0.01194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04 |
处罚机关: |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525020116680069 |
数据来源单位: |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525020116680069 |
处罚级别: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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