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信用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正镶白旗奥特奇蒙医诊所(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52529MADNKKUU1G
法定代表人: 巴音吉日嘎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正白市监处字(2024)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本机关于 2024年07月08日对你(正镶白旗奥特奇蒙医诊所)使用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一事立案调查。经调查,2024年07月08日15时左右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你诊所检查时,发现你(正镶白旗奥特奇蒙医诊所)药房柜台上陈列有:“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子散,国药准字Z20026052、批号2304008,数量20盒,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7日,有效期至2026年3月”,上述药品现场未能提供购进企业的相关资质和购进票据,也未做药品购进查验台账和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经当事人叙述是朋友从正镶白旗蒙医院买的,然后就放到当事人诊所的药房里面了,给了当事人20盒,没有用过,经查,本局认为该药品在药房柜台上陈列,视为使用药品行为,现场未发现该药品使用处方,未能证实该药品是否使用过,该行为构成了使用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提取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务清单》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30日向你(正镶白旗奥特奇蒙医诊所)送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你(正镶白旗奥特奇蒙医诊所)未提出陈述、申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详见:正白市监药械物〔2024〕 5号《财务清单》; (二)罚款人民币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12
处罚机关: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29353052279D
数据来源单位: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529353052279D
处罚级别: 一般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