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雄:诚信经营是立店之本
王二雄,男,汉族,1972年5月生,准格尔旗人,现任内蒙古丰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曾先后荣获第四届准格尔旗诚实守信道德范、第五届鄂尔多斯市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内蒙古好人榜”诚实守信好人等荣誉。
王二雄,众多创业者中的一员,秉承诚信立业、质量兴业的理念,坚持不销售“水货”手机,恪守“不做假账,不偷税漏税”的原则。从一个小型摊位起步,他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发展成为准格尔旗内最大的电信经销商,成为众人效仿的榜样。
准格尔旗旗政府驻地由沙圪堵镇移驻薛家湾镇后,王二雄洞察到了潜在的巨大商机,于是拿出家里多年的积蓄,在薛家湾租下一个小店面,做起了零售生意。即使是小本买卖,王二雄从创业之初就坚持诚信经营,合理的价格、优质的商品、热情的服务,使小店的生意逐渐红火起来。
凭着多年做生意积累的经验和一个商人所具有的灵敏嗅觉,王二雄将生意重点转向了手机市场。当时的薛家湾手机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混乱。许多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售卖的产品价高质次、以次充好,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损害了许多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面对金钱的诱惑和同行的不正当竞争,王二雄并未迷失方向。他深知诚信经营是立店之本、立业之根,更是为人之本。多年来,他的手机卖场始终坚持销售正品手机。员工小汤自豪地表示:“王总经常教导我们,诚信不仅是守法,更要守住良心。我们从不销售山寨产品,价格也与品牌官网保持一致,这就是我们拥有众多回头客的原因。”
曾有一位顾客上午买了一款手机,但中午王二雄接到运营商关于该手机降价的通知。王二雄几经波折主动联系该顾客,最终将差价退还到顾客手中。顾客蔡女士对此赞不绝口:“现在还能有这样良心的商家真难得,如果所有商家都像他一样,消费者就能放心购物了。”
王二雄常对员工说:“诚信不仅是守法,更要守住良心。”面对推销水货手机的推销商,即使对方提出先销售后付款的条件,王二雄依然坚决拒绝。他认为,与邻里乡亲打交道,不能因蝇头小利而做出损人利己的事。
有时候有些顾客为了自身的利益,想来他的店里开一些税票。“作为一个经营者,维护顾客利益是我的义务,同时我也有我的职责和底线,一些事情我坚决不能触碰。”王二雄和员工们坚决不办理这样的业务。
在维护顾客利益的同时,王二雄也有自己的职责和底线,坚决不办理某些业务。通过多年的诚信经营,王二雄不仅实现了个人的致富,还积极回馈家乡。在他的手机卖场中,特别设立了贫困帮扶区,免收摊位租金。“家里有个生病的妹妹,需要大笔治疗费。在王总的帮助下,我不仅有了工作,还能为妹妹的治疗提供经济支持。”小李感激地说。
人物评价:把诚信做成品牌,用善行担起责任,让美德伴随事业前行,勇于创业挑担当,坚持公益,追求梦想,都是他最为闪亮的标签。作为一名企业家,他始终坚守诚实守信的本色,不计名利,无私奉献,情系家乡,回馈社会。他的行为展现了道德的力量和诚信的价值。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诚实原则,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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