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 方案(2022—2024年)》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的请示》(呼和政发〔2024〕2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原则同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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