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林郭勒盟盟级重点项目建设 奖补考评办法》的解读 | |||
索引号:01165953-X/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
概述:关于《锡林郭勒盟盟级重点项目建设 奖补考评办法》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4-05-16 00:06:00 | 公开日期:2024-05-16 15:56:5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锡林郭勒盟盟级重点项目建设 奖补考评办法》的解读
关于《锡林郭勒盟盟级重点项目建设
奖补考评办法》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21年12月27日行署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盟级重点项目建设奖补考评办法(试行)》(锡署发〔2021〕177号文件),根据近两年办法实施情况,结合工作开展实际,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旗县市(区)积极性,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内发改投字〔2017〕149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完善本办法。
二、修订过程
盟发改委两次征求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盟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张怡常务副盟长两次进行专题研究并做进一步修订完善,2024年4月1日行署专题会议研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的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锡林郭勒盟盟级重点项目建设奖补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经行署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5月13日印发实施。
三、《考评办法》的主要内容
《考评办法》分为目的、范围、对象、指标、方式、标准、附则共七条内容。
(一)考评目的。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考评范围。列入年度盟级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
(三)考评对象。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考评指标。共三方面11个指标。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方面:计划实施项目个数、新建项目个数、新建产业类项目个数;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方面:手续齐备率、新建项目取得上级批复个数;实施进展方面:项目开复工率、计划外新增项目数、建设非资源非能源支柱项目个数、季度投资完成率、完成投资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五)考评方式。年终考核,分三类,分别计名次。一是列入“实施计划”的所有项目考核排名,二是剔除矿产资源开采及生产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剔除保障性并网的火电、风电、光伏、配套储能、电网、调相机、附属设施等相关项目考核排名,三是在第二类考核结果中较上一年度名次提升排名。
(六)奖励标准。一、二类考核前三名的地区均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第三类考核前三名且名次提升两位及以上的地区依次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七)附则。本办法由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有关说明事项
对各地区三个方面的11个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单独排名,平均记名次;名次出现并列,以“完成投资额”指标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