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0亿元全部下达盟市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财政近日将中央财政拨付内蒙古的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0亿元全部下达盟市,以有效保障各地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据悉,该项资金重点支持全区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等,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让群众享受“真金白银”的实惠。
今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安排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9月6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内蒙古落地见效。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及时将相关国债资金全部下达盟市,以促进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