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68家欠薪主体进行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力度对欠薪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函》要求,为切实做好农牧民工欠薪问题立行立改工作任务,现将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68家欠薪主体公示如下(详见附件)。请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列入联合失信惩戒对象清单.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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