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信誉信息应用 扎牢市场公平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锡发改财金字〔202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提升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与便捷性,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惩戒联动机制,深度优化营商环境,我旗积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
一、制度先行,筑牢信用信息“防火墙”
我旗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联动和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将信用信息核查融入公共事务管理的各环节,形成完整工作链条,确保“应查尽查”,推动信用信息应用更加广泛深入,助力营造更加公平、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锐意创新,打造信用应用“新高地”
积极探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目前,我旗信用信息查询已由2023年的10个领域拓展到成为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资质审核及评优评先等20余个重点领域,有力拓宽了行政事项信用信息的查询覆盖面,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其中,东乌珠穆沁旗华龙百货因信用记录优良而被拟表彰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已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和谐共融,彰显诚信文化“精气神”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许可审批、市场准入、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决策前,充分利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内蒙古)”“信用中国(锡林郭勒)”等网站平台,全面查询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并依据查询结果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据信用信息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扶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要采取公示、降低其行政事务便利性、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政府主导的事务等惩戒,加大其失信成本,使其真正实现“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目前我旗已开展推荐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优良的企业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提供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扶持对象、融资等奖励服务。同时,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正失信行为,修复信用记录,重返诚信经营轨道。
下一步,我旗将持续深化行政事项信用信息查询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做好部门协同联动和宣传工作,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事项中的应用,进一步健全奖惩机制,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全面打造“知信、守信、诚信”的东乌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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